一、取保候审可以冻结财产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鉴于每个案情的特殊性,存在着对犯罪嫌疑人的财务进行冻结的可能性。若经相关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财务与该案存在关联性,或涉嫌为非法所得资产,以期确保案件之侦破、起诉及审理的顺畅进行,并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冻结其财务的决定。
然而,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任何涉及到冻结财务的决策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不得任意为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查封、冻结财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禁止重复冻结原则】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案情特殊性,犯罪嫌疑人的财务可能遭冻结。若财务与案件相关或涉非法所得,为保侦破、起诉及审理顺利,维护受害者权益,相关部门可依法冻结。但此决策必循法定程序,严禁任意行事。
二、取保候审法院开庭前几天收监
按照通常情况,在判决结果公布前三天,已经申请办理了取保候审的被告将会面临关押。
而在犯罪嫌疑人被指控触犯刑法,并呈交给法院审理之后,法院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允许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此外,法院亦有权利取消之前所设定的取保候审,对其进行逮捕处罚,并且将其移送至公安部门来实施相应的刑罚执行工作。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对于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而监视居住则最短限度是6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涉案案件的调查取证,诉讼程序以及审理工作不会受到任何干扰或影响。
若发现被告并未构成实质性的刑事犯罪或者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截止日期已经过期,那么必须立即解除这些违规操作。
对已解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被告,应及时向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主体(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及其相关的公私团体通知这一最新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法院判过了人跑了怎么办
若在被告获准取保候审之后、法庭已经做出裁决,而被告却选择逃逸离开,那么他的这一违法行为无疑是违反了原先所签署的取保候审协议的。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法采取必要的行动对此进行追捕,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开发出通缉令等措施。这种情况下,被告可能被迫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例如被判定为具有逃逸倾向并因此增加法定刑期。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的亲属能够积极地与司法机构合作,通过劝说和引导使被告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以求得最大程度减轻对自身的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案情特殊性,犯罪嫌疑人的财务可能遭冻结。若财务与案件相关或涉非法所得,为保侦破、起诉及审理顺利,维护受害者权益,相关部门可依法冻结。但此决策必循法定程序,严禁任意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