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裁决,法律规定除了拘留之外,还可以适用拘役和罚金等处罚方式。
其中,关于拘役的时间长度,其范围从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就危险驾驶罪而言,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或者追逐竞驶行为情节恶劣等情况,法院通常会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以及所引发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确定具体的刑罚。一般来说,若犯罪情节轻微且未产生严重后果,则可能被判处相对较短的拘役期并缴纳较少的罚金;反之,若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如导致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发生,那么刑罚力度也将随之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量刑多样,除拘留外,还含拘役(1至6个月)与罚金。法院根据情节恶劣度及后果,如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综合判定。轻微情节或未致严重后果者,或获短拘役与小额罚金;若情节严重,如引发交通事故,则刑罚加重。
二、危险驾驶罪最新量刑标准
在当前法律框架下,对于危险驾驶犯罪行为,法定最新的量刑原则是判处拘役并处以罚金。
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是追逐竞驶,当这种情况发生并且其严重性足以威胁到公共安全时;
其次是醉酒驾驶,如果此举对公共交通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危害;
第三类就是涉及到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情况,当车辆的超载或者超出规定的最高速度达到严重程度时;
最后,如果机动车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在此次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同样会依据危险驾驶罪进行定罪量刑。
此外,当汽车驾驶员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通过运输危险化学品对于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时候,倘若机动车持有者或管理者在此次行为中承担有直接责任,那么也将按照危险驾驶罪进行相应的处分。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工具是什么
在涉及到危害交通安全类事件中的以下三种典型犯罪行为的审判中,通常所说的"工具"主要就是指的机动车这一物质实体。这些危险驾驶罪行为其所涉及的具体种类的机动车包括了汽车、摩托车以及其他所有类型的,经过道路检测许可并允许合法上路行使的机动车辆。关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具体事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驾驶员以追求速度为目的,进行无视法律法规的竞速比赛,并且情节恶劣;其次,驾驶员在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第三,驾驶员在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工作过程中,严重超过了额定的乘客承载量,或者严重超出了规定的最高时速限制;最后,驾驶员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机动车必须处在正常运行的状态之下,如果由于车辆自身存在严重的故障问题而导致驾驶失控等特殊情况发生的话,那么这就可能会对对犯罪行为的认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从总体上看,机动车作为危害交通安全类犯罪行为的主要工具,其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违规驾驶行为无疑是判断是否构成此类犯罪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危险驾驶罪量刑多样,除拘留外,还含拘役(1至6个月)与罚金。法院根据情节恶劣度及后果,如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综合判定。轻微情节或未致严重后果者,或获短拘役与小额罚金;若情节严重,如引发交通事故,则刑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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