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三天后会怎样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的人员,经过3天的调查期之后,将面临多种处理结果。具体而言,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如果公安机关经过审慎评估后确认其具有明显犯罪行为并且符合逮捕条件,他们会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以请求批准逮捕该犯罪嫌疑人。而人民检察院将会在接收到公安机关的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如果公安机关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极其轻微,甚至无法构成犯罪,或者是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他们也可能选择释放该犯罪嫌疑人,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在提出审查批准的时间上可以适当延长至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人员经3天调查后,面临多种处理:若公安机关确认其犯罪并符合逮捕条件,将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若罪行轻微或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释放并发放证明;对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时间可延至30日。
二、刑事拘留在途时间计算
1.刑事拘留的计算方式为按照日进行单位计算,而期间的起始日期并不计入其中,也就是说,从次日才正式开始算入期间之内。
此外,期间的截止时间则以法定期间的整日计数的最终一天为准。
2.在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过程中,时常会出现计算失误的情况,这主要体现在对期限计算不够精确的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刑事拘留在公安局能撤案吗
在违法者被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是否有权撤销事件,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假如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并无任何犯罪事实存在,亦或应对犯罪人实施的行为给予的处罚程度较轻且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微乎其微,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抑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则有可能撤销事件。然而,若事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有力,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通常不会轻易撤销事件,反而会将事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总而言之,刑事拘留后的撤销事件决定并非任意做出,而是必须遵循严谨的法律规定以及充足的侦查证据。
刑事拘留人员经3天调查后,面临多种处理:若公安机关确认其犯罪并符合逮捕条件,将向检察院申请逮捕,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若罪行轻微或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释放并发放证明;对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时间可延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