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仍然可以进行探望与交流,然而必须依据相关法规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可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并且在接到传唤后,应当立即到案接受调查。需要注意的是,探望过程中不能对案件侦查、起诉以及审判产生不良影响,不可干扰证人作证,更不可销毁、篡改或伪造任何证据或串通口供给他人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可探望交流但需遵守法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取保候审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方可离开居住地,接到传唤后应立即到案。探望时不得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销毁、篡改或伪造证据,不得串通口供。
二、取保候审后有追诉期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对于涉嫌犯案者而言,尽管他们已成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释放,这并不意味着其刑事追诉权已经终结。
此时,犯罪嫌疑人类似于已经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的视野内,成为需要进行立案侦查的对象,因此不受法定追诉时限的制约。
也就不再存在持续追诉的时间规定问题。
所谓的“取保候审”,实质上是侦查机关依法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向其发出具有约束力的保证书,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口头或书面承诺对于侦查活动绝不会采取任何回避或者干扰行为,且可以随时听从传唤到场配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取保候审后又受伤怎么办
在被准予取保候审期间遭遇人身伤害时,首要之务便是立即寻求医疗援助进行有效治理,确保伤势得以恢复。从法律程序角度而言,伤势状况本身并不能直接对先前被准予的取保候审产生任何影响,然而,此类情形需要向负责执行该事例的司法机构予以汇报。假如受伤的程度严重到使当事人失去了行动能力,那么这很可能会对后续的事例调查以及审判流程等环节带来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尽早地与相关的司法监管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详实陈述事件经过,争取以合法规范为原则,适当地调整有关的程序规划。此外,还须特别注意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明确规定,例如未经负责执行的司法机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市级或者县级行政区;一旦个人的住址、工作岗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负责执行的司法机构进行报告等等。总的来说,尽管遭遇身体伤害可能令人同情,但绝非因此而藐视或忽略取保候审的法规规定的理由,当事人仍有义务积极主动的配合事例的处理过程。
在取保候审期间,可探望交流但需遵守法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取保候审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方可离开居住地,接到传唤后应立即到案。探望时不得影响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销毁、篡改或伪造证据,不得串通口供。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