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转哪里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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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拘留期间,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能会被逮捕并继续进行侦查工作。如果不符合犯罪或无需追究责任,案件可能会被撤销并释放。如果需要进一步侦查,但证据不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后转哪里

一、刑事拘留后转哪里

在刑事拘留期间,可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发展情形。若经深入调查,证实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将有可能面临被逮捕,案件仍需继续侦办的境地;若经过案件的全面侦查,最终发现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则该案件可能会被撤销并释放已被拘留的人士;相反,如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但由于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的罪行,可能会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例如将其转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期间,发展情形多样。若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可能逮捕并继续侦办;若不符合犯罪或无需追责,案件或撤销并释放;若需进一步侦查但证据不足,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可以取保候审呢

当事人在被扣留期间,若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便可随时向执行单位申请实行相应的手续。

此处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起诉环节以及审判过程当中,对于那些已经被列为刑事被告对象但尚未受到拘禁限制之人,为了防止他们规避法律程序,躲避侦讯调查、起诉审核以及司法裁决等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力,责令这些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交付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遵守传唤时即刻到位的行为约束。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针对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流程事宜,一般情况下需要遵循以下具体步骤: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人均可依法向司法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而辩护律师亦享有此项权利。申请人须详细阐释取保候审申请的原因及理由。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的决定。若决定同意取保候审,则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合适的保证人或缴纳适当的保证金。值得注意的是,保证人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与事件本身没有任何关联,且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其保证义务等等。至于保证金的数额,则需要根据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所需的费用、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确定。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等地。

刑事拘留期间,发展情形多样。若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可能逮捕并继续侦办;若不符合犯罪或无需追责,案件或撤销并释放;若需进一步侦查但证据不足,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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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2、法律根据不同。3、适用对象不同。4、羁押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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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戚本来是行政拘留,现在被转为刑事拘留了。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怎么转?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一、拘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由于目前中国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规定比较笼统,而最高院对拘留问题也没有作出相对具体的司法解释,因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拘留措施的理解和操作也不尽相同,在采取拘留措施时存在很多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权威,淡漠了人权保护,影响了人民法院形象。根据在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经验,认为司法拘留需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变拘留为一种执行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拘留作为考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人作一交待的方法,违反法律程序,是严重错误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以上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实践中,对某人是否适用拘留往往由承办人个人决定,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同虚设。同时执行人员先斩后奏的情形也屡屡出现,人已经拘留,但院长还没有签字批准。当然,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阻挠执行等情况的,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手续,但过后必须立即报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这是对异地拘留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有的法院可能出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往往自己径行到异地进行拘留,如果稍有不慎,会激化矛盾,遭到围攻,执行人员身体、装备将遭到不法侵害,因此在异地拘留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法院配合和协助。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人员应当明确告知被拘留人上述权利。另一方面,虽然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当通知被拘留人家属,但将被执行人拘留的原因和理由及关押的处所告之其家属,应有现实的意义。而这一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5、提前解除拘留事由必须合理。根据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但承认并改正错误作为解除拘留的唯一条件规定的过于笼统,有的法院只要被执行人出具一份具结悔过书就提前解除,有的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象征性履行一部分义务也提前解除。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应当进一步严格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必须在被拘留人全部履行了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后方得解除拘留;对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被拘留人,一般不提前解除拘留。
总之,司法拘留既不是一种执行手段和措施,也不是解决执行难的灵丹妙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同样蕴涵着一个法律价值追求的问题,我们应该端正认识,切实把握法律实质,在执行工作中正确适用司法拘留,打击和惩罚妨害民事诉讼的违法人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二、行政拘留可以转为刑事拘留吗
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需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实施刑事。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拘留后如何转刑事拘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拘留怎么转为逮捕 公安机关向提请逮捕,批准后就会转为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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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关押场所是哪里
刑事拘留之后关押的场所通常就是当地的看守所,直到被审查起诉之前犯罪嫌疑人都有可能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当中。公安机关在通知家属的时候通常都会告知关押的地点,可是家属在刑事拘留阶段肯定是没有机会进入到关押的场所中的,这个阶段只有律师拥有会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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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朋友之前只是治安拘留最近好像会转为刑事拘留 想问一下治安拘留转刑事拘留换地方吗 治安拘留转刑事拘留是不是严重了
[律师回复] 是。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转为刑事案件办理,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禁品、管制器具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对需要给予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
  
(五)对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呈报劳动教养;
  
(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七)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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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能转刑事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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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行政拘留后可以转刑事拘留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措施。
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
(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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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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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行政拘留可以转刑事拘留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多次行政拘留可以转刑事拘留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措施。
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
(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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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也就是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之后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了。在法院进行受理之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相关情节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如果情节比较轻的话,可以免除刑罚。法院不进行起诉的案件也可能会被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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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表弟因为犯了事情,现在被法院治安拘留了,担心会被转为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会转刑拘么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人实施的法律制裁;后者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某些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依法决定采用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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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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