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适用什么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9-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它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管制、拘役、独立附加刑;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害;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女性且取保无社会危害;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为保证诉讼程序。决定时需全面考虑案件性质、情节及嫌疑人社会危险性。
取保候审适用什么问题

一、取保候审适用什么问题

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制度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对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再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

最后,当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做出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必须要全面地考虑到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制度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管制、拘役、独立附加刑;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害;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女性且取保无社会危害;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为保证诉讼程序。决定时需全面考虑案件性质、情节及嫌疑人社会危险性。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办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其处理方式可参考以下内容:

首先,若案件的情节极其轻微且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抑或是证据不足追究责任人的情况下,我们将依法决议撤销取保候审。

其次,若是需要进一步追究责任的状况,我们会把相关案件进行移交,或者是变更现行的强制措施

再者,如果在取保候审的有效期内,收到了法院的有罪判决并且已开始正式生效,那么就意味着执行判决中的刑罚部分,而此前的取保候审也将会自动撤销。

最后,如果取保候审的时限已经结束,但办案单位未对该事项做出任何处理,那么取保候审也将自动失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同意才能取消

关于取消取保候审的事宜,需要从多个关键层面进行考虑并最后做出决策。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具有直接撤销该项措施的法定权力,并不需要相关人士的特别许可或同意。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被实施取保候审的个人违反了有关规定,例如未得到允许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地区,或者干扰证人提供权威性证据等等,那么执行机构将会把这些违规行为上报给决定机关,由后者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取缔取保候审的决议。当专案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全部完成,到了事例决定性的处理阶段,如宣告无罪释放、不起诉等法定结果时,原有的取保候审也将自动失效。总的来说,取保候审的撤销与否,并不仅仅是基于某位特定人士的同意与否,而是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司法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决。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制度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管制、拘役、独立附加刑;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害;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女性且取保无社会危害;羁押期满但案件未结,为保证诉讼程序。决定时需全面考虑案件性质、情节及嫌疑人社会危险性。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取保候审适用什么问题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1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2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5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8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5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取保候审会问什么问题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取保候审会问什么问题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取保候审传讯问什么问题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取保候审传讯问什么问题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保候审都会问什么问题
在你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可能会问这些问题: 1.你的个人信息,比如你的名字、出生日期、工作和居住情况。 2.关于这个案件的情况,比如案发时间、地点、经过和具体细节。 3.你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 4.还有没有其他涉案人员,他们都是谁。 5.你对指控的看法和观点是什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院该怎么适用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应当对被告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
三、检察院如何适用取保候审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的;
(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四、公安机关如何适用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取保候审问题严重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取保候审问题严重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5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哪些情况不适用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哪些情况不适用取保候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下列情形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充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主要指就被拘留人所涉及的罪行而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实施了犯罪行为,在拘留期限内收集不到相应证据,需要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4、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5、提请逮捕后,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7、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案件,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8、因进行司法鉴定,在法定期限届满不能审结的案件,可以取保候审。
9、
第一审人民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
10、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已被逮捕的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对其判处的刑期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取保候审有什么问题
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缴纳保证金或担保人担保后,可免于拘留等待审理。虽维护人权,但高保证金、责任模糊及监管漏洞等问题仍需关注,避免被告人逃避法律程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你好!《刑诉法》第六十四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适用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