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怎么被监视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实施监视一事,多数情况源自于司法机构对被取保候审人士群中所存在着的社会危害性的谨慎评估,或是可能对案件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产生影响所致。例如,被取保候审者可能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潜在风险,亦或是干扰证人作证的不当行为等等。在此种情形之下,司法机构将采取相应的监视措施,其中可能涵盖电子监控设备的使用、不定时的现场检查等手段。
然而,监视措施的执行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被监视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被监视,多因司法谨慎评估其潜在社会危害,恐影响案件侦、诉、审。如证据破坏、串供或干扰证人等风险,司法机构将依法采取监视,含电子监控、现场查访等,确保措施合法,保障被监视者权益。
二、取保候审需要靠关系么
在申请取保候审方面,并不依赖于所谓的关系网络,只需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便可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
首先,所涉嫌的犯罪行为,若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运用的附加刑法;
其次,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如果实施了取保候审措施,不会滋生社会危害性;
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主、孕妇及正在哺育自己子女的妇女,若实行了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给社会带来风险因素;
最后,针对具有法定羁押期限已满,但由于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仍需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取保候审的起始日期是从执行机关正式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那一刻算起。依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机关自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之后,需立即将相应的法律文书传递给执行机关。而当执行机关收到这一系列法律文书并完成所有必要的手续之后,才可以正式启动取保候审的期限计算程序。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范围;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则应在24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如果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甚至可能面临强制措施的变更。
取保候审期间被监视,多因司法谨慎评估其潜在社会危害,恐影响案件侦、诉、审。如证据破坏、串供或干扰证人等风险,司法机构将依法采取监视,含电子监控、现场查访等,确保措施合法,保障被监视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