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在哪个机关办理
取保候审的执行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完成。当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严重罪行而遭受到刑事拘留或逮捕时,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都拥有决定是否为其提供取保候审保障的权利。尤其是在案件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应的决定。
此外,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若认定犯罪嫌疑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亦可依法作出相关决定。同样地,在案件审理阶段,人民法院亦有权力对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检察院、法院均可依案情决定取保候审,尤其公安在侦查阶段可根据条件决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在审理阶段,均有权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取保候审证明书有用吗
此举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公安机关提供的“取保候审”释放证明,实际上是颇具权威性的法律文件。
此项法律文书具体表述了公安机关针对已遭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决定采取取保候审这一措施,使其得以从原本的羁押状态中获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取保候审仅仅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并不能代表公安机关已经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追责。
在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仍然需要继续进行案件的调查工作。
若经审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他们仍会依法向检察机关提交相关诉讼材料,最终由法院进行全面的审理与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证据不足怎么判
在实施了取保候审的事例中,倘若证据存在不足以予以证实,那么法院通常将做出无罪判决,即证据不够充足且无法对该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指控。证据作为确定犯罪事实的重要依凭,至关重要。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如果检控方提出的证据并未满足法律规定的确凿性和充分性的证明要求,使得合理性受到质疑无法得到排解,并且不能确证被告人有罪,那么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便应该依照该原则来处理这类事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审判过程中,如果我们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这无疑将会对事例的进展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事例的性质发生变化。此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例如干扰证人的作证或者销毁伪造的证据等,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很可能会被撤销,进而重新被关押。总而言之,对于证据不足的事例,其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事例的具体情况。
取保候审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检察院、法院均可依案情决定取保候审,尤其公安在侦查阶段可根据条件决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在审理阶段,均有权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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