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程序及其所处的状态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会被判定有罪并承受相应刑法处罚之间未形成必然的联系。诚然,取保候审仅仅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办理相关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不等同于此类案件已经得到了最终的处理和判决。具体而言,对于某一特定刑事案件而言,最终是否会对涉案人员进行定罪判刑,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犯罪行为的真实性、证据的充分性、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即便在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只要犯罪事实确凿,且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判刑标准,那么涉案人员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审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若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明显的悔过之意,同时也没有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那么在法院进行量刑裁决时,上述因素便有可能成为减轻刑罚的重要参考依据,从而使得涉案人员获得更为宽大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取保候审不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定罪受罚。它是办案中的强制措施,非案件终局处理。定罪判刑需考量犯罪真实性、证据、性质、情节及危害等。经济困难非免罚理由,确凿犯罪仍可能受审。情节轻、悔罪且无再犯风险时,或获量刑从宽。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还要判实刑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只是一项法定的强制性手段,它并不意味着该案件已经终结并且不会做出刑事处罚决定。
一旦最终查实涉嫌犯罪行为确实存在,那么必然会依法进行刑事审判并对被告人判处相应的刑罚,具体而言,刑期的长短将依罪行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而定。
然而,可以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案件,通常都反映出其案情并非极其严重,因此预估刑期在三年以下者,仍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到期了怎么办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执行机关应于期限届满之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决定机构,期望由决定机构来做出是否解除或更改对嫌疑人的强制管控措施的决策。倘若事件尚处于侦查环节之中,那么公安机关将结合案情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要解除取保候审还是变更强制管控措施。而当事件已经被移交至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时,相应的检察院或者法院也会依据事件的推进程度及其所呈现出来的证据状况来做出最终决定。概括说来,在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阶段,除非在其中一个或多个环节中有迹象表明涉案人员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否则通常会解除取保候审;反之若认为涉案人员有必要继续承担刑事责任,便可能改为采用其他强制管控措施,如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手段。总而言之,对于此类事件的具体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取保候审不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定罪受罚。它是办案中的强制措施,非案件终局处理。定罪判刑需考量犯罪真实性、证据、性质、情节及危害等。经济困难非免罚理由,确凿犯罪仍可能受审。情节轻、悔罪且无再犯风险时,或获量刑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