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否需要撤案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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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会撤销,它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保障措施。它的作用是在保证审判正常进行的同时,让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生活的自由。 只有在深入调查后,如果没有发现违法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或者已经过了法定的免责时效等情况,才可能撤销案件。但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还是会依法继续审理。
取保候审是否需要撤案

一、取保候审是否需要撤案

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者,并非必定会导致其所涉案件被撤销。取保候审仅为实施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正义审判的顺利运行,同时赋予当事人的日常生活与工余时间更大的自主空间。倘若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内,经过深入的调查及取证工作,未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违法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程度微乎其微,甚至无法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或者案件的追诉时限已经期满等法定免责事由的出现,那么便有可能会考虑撤销针对该当事人的案件处理。

然而,若犯罪事实方面的调查结果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分,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则案件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部就班地推进审理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非案件撤销必然,仅为刑诉程序中的保障措施,保障审判进行同时给予当事人生活自由。若调查深入后未发现违法或情节极轻、危害甚微,或时效已过等法定免责,或可撤销案件。但若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将依法继续审理。

二、取保候审能办银行贷款

取保候审,这一概念涉及到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诸多环节,即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机关对于被指控犯有刑事罪行但尚未被正式拘捕者,为了确保他们不会试图逃避调查、起诉与审判程序,往往会要求这些人士提交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要他们签署一份具有约束力的保证书,以此来保证他们可以随时接受传唤,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作。

然而,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那些已经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这段时间内不能够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受审怎么办

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面临庭审处理的过程中,被取保者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达法庭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程序。第一步,有必要真实准确地向法庭说明案情的全部事实真相,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部门展开各项调查;其次,对于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和指控事项,要给予充分关注与重视,做好充分准备以便能够自我辩护或者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在相关审理程序中,法院将全面细致地考虑事件所涉及的各个事实、证据、情节变化以及被告方的认罪态度等多重因素之后,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决定。然而,若被取保者在此期间出现违规行为如未经适当许可私自脱离原定居住地点等情况,便有可能被取消取保候审的资格,甚至直接收押候审。因此,我们需要明确,取得保释并不意味着事件已经完结,各位受审者在审判环节仍然需保持高度紧张严肃的态度,依法行使自身合法权益,努力争取有利于己方的审判裁决结果。

取保候审非案件撤销必然,仅为刑诉程序中的保障措施,保障审判进行同时给予当事人生活自由。若调查深入后未发现违法或情节极轻、危害甚微,或时效已过等法定免责,或可撤销案件。但若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将依法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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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寻求公权力保护有报案的权力,但是没有撤案的权力。被害人可以提出申请,是否同意撤案由办案机关决定。  
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究竟如何处罚,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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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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