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包含哪些行为
所谓“危险驾驶罪”通常涵盖如下几种主要的违法行为:
1.在道路交通环境下,当饮酒之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且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标准。
2.在道路上进行追逐竞驶活动,且情节恶劣,例如超速驾驶、频繁变更车道、突然急刹车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行为。
3.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出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酒驾至血液酒精浓度≥80mg/100ml;道路追逐竞驶,如超速、频变道、急刹等危险行为;校车或客运严重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二、危险驾驶罪如何判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明确规范,凡涉嫌危害驾驶犯罪者,将面临被判处拘役刑罚并附带罚金处罚的严厉追究责任。
具体而言,以下行为皆可能构成此犯罪行径:
首先,行为人为追求刺激或竞技目的,在公路上进行竞速行驶,且情节恶劣至极;
其次,行为人在意识不清醒或无法自我控制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车辆;
再者,行为人不法行事贯穿于自身职业,例如,在承担校车运营服务职责或是从事旅客运输活动时,出现严重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若行为人违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众安全产生潜在威胁,亦应当视为危险驾驶犯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危险驾驶罪必须起诉吗
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起诉事宜,将依据事例的实际状况进行处理。总的来说,公诉机构将依据案情中的相关证据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综合做出是否提起诉讼的判断。若证据充分、情节恶劣,且符合起诉的各项法定条件,那么公诉机构通常会依法启动诉讼程序。但是,倘若情节较为轻微,且被告方具备重大的悔过表现等因素,公诉机构亦可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不予起诉。
“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酒驾至血液酒精浓度≥80mg/100ml;道路追逐竞驶,如超速、频变道、急刹等危险行为;校车或客运严重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