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实际执行场所并非拘留所,而是看守所。
这种制度设计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同时也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措施,被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视为直接处理案件时,在特定侦查阶段所采取的暂时性手段,目的在于限制如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等这些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人物的人身自由,从而维护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实于看守所执行,非拘留所,确保刑诉公正严谨,尊重保护嫌疑人权益。 此措施严遵法律,为公安、检察院侦查阶段暂时手段,限制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者自由,维护社会秩序。
二、刑事拘留有判刑的可能吗
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判处刑罚,且需满足被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除非存在法定的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
以下将详细说明:
1、公安机关对公民实施拘留之后,须在24小时之内对拘留之人展开审讯询问,若发现应予释放,须刻不容缓地予以释放;
2、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应当即时释放被羁押者;
3、当刑事拘留行为经过调查后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实充分,得到了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许可,那么其便应当列入刑事处罚的名单中接受审判;
4、一旦受到刑事拘留,无论最终判决结果为何,均会留下相关记录。
如果犯罪嫌疑人流放后经查证无罪,则例外地不会留下案底。
然而,当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行为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获得了确凿的证据支持,那么此举便会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阅批准逮捕,接下来由检察官提起诉讼,最后经由法院进行审理,倘若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如此一来自然会被记录在案。
反之,假如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认定涉案人员并没有任何确凿的犯罪证据,那么他们将被释放,同时也避免了记录案底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实于看守所执行,非拘留所,确保刑诉公正严谨,尊重保护嫌疑人权益。 此措施严遵法律,为公安、检察院侦查阶段暂时手段,限制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者自由,维护社会秩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