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并不等同于案件记录的建立,仅当个人获由法院正式宣判有罪后,才能留下案底记录。
一旦被告人被判定为罪犯,案底将无法被消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任何人均不得认定为有罪。
而此处所提及的“案底”,通常指代某人过往犯罪或违法行为的纪录。
这些记录将长久保存,成为个人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以反映其法律信誉状况,并且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再度涉足法律事务时,可能会被作为考量因素加以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拘非案底建立,仅法院宣判有罪后留案底。 案底难消,反映个人法律信誉。 《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未经法院裁决不得定罪。 案底记录长久保存,涉及个人历史及法律事务考量。
二、刑事拘留的时间怎么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通常情况下,拘留在十四天至三十七天地范围之内,且自开始之日的第二天起进行计算。
但值得注意的是,拘留期间的结束并非以法定期间天数的最后一个日期为准,即便是在法定假期的最后一天亦不例外。
此外,公安机关可在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逮捕申请,若遇有特殊情况则能够予以适当延长,最长可达四个工作日;
而对于法定情形的延期,其时限可延长至三十天之久。
至于检察院方面,他们将在收到相关请求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被刑事拘留会失去工作么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人员失去其工作机会。然而,由于特定的环境及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这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同的结论。从严格意义上而言,刑事拘留仅仅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所采取的一项严厉而必要的控制手段,其本身并不具有确定被告是否有罪的确切性指向。然而,此事件对工作机会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多个方面诸如雇主制定的具体规则和当事人从事的具体职业领域。假设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明文规定,当事人因刑事拘留而被视为严重违规的行为,很有可能面临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在某些特定职业或职位中,例如公务员,或是存在较高风险的金融业关键岗位等,那么此类事件可能对当事人的工作稳定性产生大规模的冲击。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即使当事人遭受了刑事拘留的困扰,能否保住工作仍然是一个充满变数的问题,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然而,在此期间,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尽快与所在公司取得联系并向他们表述相关实情。
刑拘非案底建立,仅法院宣判有罪后留案底。 案底难消,反映个人法律信誉。 《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未经法院裁决不得定罪。 案底记录长久保存,涉及个人历史及法律事务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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