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是已经抓住了吗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通常系指犯罪嫌疑人已为公安机构掌控其间之标志。
刑事拘留乃国家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机构对于自行接办的案件,于调查取证过程中,如遇法定紧急情形,针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实体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一般而言,若个人遭受刑事拘留,则表明其正处于被公安机构依法逮捕并受到人身自由限制的境地。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最终的定罪量刑,而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和检察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涉嫌违法或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暂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标志着个人已被公安控制并受到人身自由限制。 但需注意,刑事拘留并不直接导致定罪量刑,而是刑事诉讼中的一步。 总之,它是针对严重嫌疑人的临时性强制手段,确保调查顺利进行。
二、刑事拘留后果是否严重
实施刑事拘留后果可谓相当严重,若不幸被采取相应措施,便意味着您很可能牵扯到某些刑事犯罪行为之中。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病例,在调查取证期间,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的人身自由剥夺全面禁锢手段;
而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长达37天。
接下来,向大家详细解释何种状况下公安机关能够先期实施拘留行动:
(1)在犯罪预备阶段、实践中或犯罪发生后立即被察觉者;
(2)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者清晰无误地指认其为罪犯;
(3)在家宅或工作场所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
(4)犯罪后欲寻求自杀、潜逃或逃避罪行的人员;
(5)具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供可能者;
(6)披露虚假姓名、住址,身世不明的相关人员;
(7)有流窜作案、频繁作案、密谋共同作案等重大嫌疑人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律师会见一次多久
而对于被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会见的时间,虽然并无严格的立法规定限制,但是通常会依据事件的繁琐程度、监管所内的设施条件及其实际运作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来进行决定。换句话说,可以理解为,单场次的会见时长应当确保律师有充足的时间去全面深入地理解并掌握事件情节,以及为涉案人员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及心理后援支撑。具体操作过程中,从半小时至数小时不等的情况均有发生。然而,值得我们特别留意的是,当律师与涉案人员进行会面交谈时,必须严格遵循监管所内部的规章制度,严禁将任何违法违规的物品或讯息进行传递和传播。同时,作为一名律师,还应该灵活运用每一个会见的宝贵机会,全力以赴地捍卫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尤其为未来可能面临的辩护工作做好周全的准备和安排。
刑事拘留是公安和检察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涉嫌违法或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暂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标志着个人已被公安控制并受到人身自由限制。 但需注意,刑事拘留并不直接导致定罪量刑,而是刑事诉讼中的一步。 总之,它是针对严重嫌疑人的临时性强制手段,确保调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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