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保管
取保候审保证金,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由县级以上公权力机关,也就是公安部门统一进行收取和监管。
所收取之保证金,应当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开具具体详细的收取凭证予以明确。
收取之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此项工作则委托给当地的金融机构来负责实施。
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缴纳了保证金之后的取保候审期限内,若他们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任何规定,那么当取保候审期结束时,他们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需依规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收取和监管,开具详细凭证,使用人民币支付,并委托当地金融机构实施。 取保候审期内如无违规,可凭相关文件领回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去外地旅游
在具备许可条件下,可以选择前往异地展开旅行之行。
但必须首先获得执行机关与公安机关的许可批准,否则将会面临拘役的处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第一,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批准,不能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村地域范围;
第二,当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出现变更时,需要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第三,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应及时前往指定地点报到;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案子到了检察院会起诉吗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乃是一项严谨而特殊的司法手段。当相关事例进展到检察机关阶段时,检察官将会依据事例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深度且全面的审查。若经过严格的核实和考量之后,检察官发现事例的事实经过清晰明了,并且证据资料确凿且充足,足以证明犯罪行为属于被告人应尽的刑事责任范畴,那么他便有可能提起公诉。然而,如果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证据尚显不足,无法满足起诉所需的条件,那么他就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另外,倘若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按照刑法的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以免于刑罚,那么检察官同样有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例进入检察机关后是否会面临起诉,这完全取决于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检察官的审查结论。
取保候审保证金需依规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收取和监管,开具详细凭证,使用人民币支付,并委托当地金融机构实施。 取保候审期内如无违规,可凭相关文件领回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