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会提前通知本人吗
关于刑拘事宜,通常情况下,执法机构会知会被拘留人士的亲属相关情况,然而却未必能够提前向涉事人员进行通报。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措施之后,除了因无法联系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通知可能妨碍侦查活动外,必须在拘留实施后二十四小时内,通报警方有关当事人的家属该事项的发生及其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关于刑拘事宜,通常情况下,执法机构会知会被拘留人士的亲属相关情况,然而却未必能够提前向涉事人员进行通报。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措施之后,除了因无法联系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通知可能妨碍侦查活动外,必须在拘留实施后二十四小时内,通报警方有关当事人的家属该事项的发生及其状态。
二、刑事拘留期间信用卡无法归还如何处理
如您因犯罪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同时又面临着信用卡拖欠债务未偿还的困境,那么银行极有可能会以司法途径进行追索。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和解答:
首先,当银行以民事诉讼形式向法院提交相关诉讼文件时,法院方面应当于收到诉状之日起的七日内完成对该案件的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其次,若您所拖欠的信用卡款项总额已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之巨,且经过银行两次正式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按期偿还,那么这便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您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之后,通常情况下,需要经历大约四个月的时间,检察院方能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最后,我们为您提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为参考资料。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刑事拘留律师可会见吗
依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自犯罪嫌疑人遭受侦查部门第一次传唤或遭受强迫性措施之日(简称“首次被捕”)开始,就有资格指派辩护人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宜。
而身为辩护人的律师,只要携带其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所隶属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之证明以及由犯罪嫌疑人本人签署之授权委托书,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之法律援助公函,便可享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深入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代为进行申诉与控告等工作,从而确保犯罪嫌疑人能获得应有的法律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整个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乃是他们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
关于刑拘事宜,通常情况下,执法机构会知会被拘留人士的亲属相关情况,然而却未必能够提前向涉事人员进行通报。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措施之后,除了因无法联系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通知可能妨碍侦查活动外,必须在拘留实施后二十四小时内,通报警方有关当事人的家属该事项的发生及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