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人需要提供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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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保证人需满足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居所和经济来源,并承诺履行监督职责,督促遵守规定和及时报告违规行为。必要时,还需提供身份、户籍、工作和收入证明等材料,以证明其担保能力。
取保候审保人需要提供什么

一、取保候审保人需要提供什么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要求的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满足下列各项条件以及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需具备稳定的居所与可靠的经济来源;

2.保证人应承诺坚守对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督职责,包括督促被取保候审人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如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存在任何违规行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等;

3.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保证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或者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以证实其具备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取保候审保证人需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居所和经济来源,并承诺履行监督职责,包括督促遵守规定和及时报告违规行为。 必要时,还需提供身份、户籍、工作和收入证明等材料,以证明其担保能力。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应如何确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目应依据地域的经济繁荣程度、犯罪嫌疑人的财务常状况、案件性质的严重度、情节的复杂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及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性的评估后再做决定并加以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随传随到么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都必须无条件地听从传唤并随时准备出庭受审,这是由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基本要求之一。尽管取保候审并非拘禁性质的刑罚,但其本质上仍旧代表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状态。因此,被取保候审者有义务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其中最关键的一点便是要做到随传随到。若违反此项规定,将有可能导致原本的取保候审被撤销,进而转变为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例如逮捕。此外,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还需遵守诸如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销毁或篡改证据等多项规定。总而言之,随传随到是被取保候审者的法定职责,必须严格履行。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取保候审保证人需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居所和经济来源,并承诺履行监督职责,包括督促遵守规定和及时报告违规行为。 必要时,还需提供身份、户籍、工作和收入证明等材料,以证明其担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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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经济案件中的罪犯就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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