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怎么参加庭审
被判处取保候审的被告,应当严格遵循法院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强制性审判程序。
在参加法庭审判之前,需确保个人通讯渠道的畅通无阻,以便于法院能快速且准确地与被告取得联系。
在此过程中,被告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积极陈述案件的真实情况,并配合法庭的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被判处取保候审的被告,应当严格遵循法院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强制性审判程序。 在参加法庭审判之前,需确保个人通讯渠道的畅通无阻,以便于法院能快速且准确地与被告取得联系。 在此过程中,被告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积极陈述案件的真实情况,并配合法庭的依法审理。
二、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如何收监
一旦开庭审理结束并宣告被告被判定为实体刑罚时,通常情况下,被告将会在法庭上立即遭受收押之惩处。
而在此之后,在法院裁决正式生效之时,司法机关亦将依法发出执行通知,届时负责执行具体交付监狱施以守卫之任务的人员,须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即一个月之内)完成将罪犯送交监狱服刑的职责。
经裁定不适宜收监且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之人,将获得监外执行的宽待。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囚犯而言,若存在法律规定之内的特殊情况,便可暂时给予准许监外执行的待遇。
然而,对那些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抑或自伤自残者,均不可实行保外就医。
一切在本法之中对罪犯的确具有重大疾病,并且必须在外面治疗的情况进行了严格规定,需要进行保外就医的囚犯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开具相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取保候审后案件到了检察院多久出结果
在被取保候审之后,有关事例将会由司法机关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在此过程中所拥有的审查起诉期一般规定为一个月的时间,但是对于那些较为重大或复杂的事例,这一期限还可适当予以延长,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五天。倘若事例在审理中发现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检察院有权将事例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并且此种补充侦查次数仅限于两次。每一次的补充侦查期限规定不得超过一个月。待检察院对所审查的事例进行全面评估和深入分析之后,他们将会按照具体的事例情节,做出是向法院提起公诉还是不予起诉的决定。如果确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会将案卷材料移交至法院;反之,若决定不予起诉,则会出具相应的不起诉决定书并将其送达到犯罪嫌疑人手中。然而,具体的审理周期仍然需要依据事例的复杂程度以及证据收集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
被判处取保候审的被告,应当严格遵循法院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强制性审判程序。 在参加法庭审判之前,需确保个人通讯渠道的畅通无阻,以便于法院能快速且准确地与被告取得联系。 在此过程中,被告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积极陈述案件的真实情况,并配合法庭的依法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