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能去哪里上班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得以在其居住地所在市区或者县级行政区内自由地从事合法工作。
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制定的各项规定,包括不得擅自离开发出所居住的市区或县级行政区;
当个人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时,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负责执行监管措施的机构进行报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得以在其居住地所在市区或者县级行政区内自由地从事合法工作。 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制定的各项规定,包括不得擅自离开发出所居住的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当个人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时,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负责执行监管措施的机构进行报告等等。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还用签字吗
在待机审讯期结束之际,您有责任前往有关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构对虽被刑事追诉却尚未被正式逮捕归案之人,为了避免其逃避调查、起诉乃至审判过程,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以此确保涉案人员能随时接受传唤,依法履行其义务与职责。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待机审讯期结束之后,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规范,如无疑义,签字盖章将构成此一环节的关键步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算不算刑期
在中国刑法的框架下,刑期的起点通常设定为判决正式实施之时,而非在该期限之前。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非刑罚执行的一环,而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具体来说,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司法机构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那些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范围内的罪犯,在判决执行前被先行羁押的情况下,才可以将羁押的时间按照一天折算成一天的刑期。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由于当事人并没有被羁押,所以这段时间并不计入刑期之内。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得以在其居住地所在市区或者县级行政区内自由地从事合法工作。 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制定的各项规定,包括不得擅自离开发出所居住的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当个人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化时,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负责执行监管措施的机构进行报告等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