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被正式逮捕或逮捕之后需要变更现有的强制措施之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一特殊的刑事强制手段。
相较于刑事定罪与刑事处罚而言,取保候审并非类似性质的惩罚措施。
它强调的重点在于,在保障案件合法审理的前提下,为了防止尚未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试图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通过要求他们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适当数目保证金,签发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并确保其随时听从司法机构的传唤,不拒绝配合调查,从而实现对其实施非羁押状态或暂时性地解除尚处于羁押中的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手段,适用于未被正式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它不是惩罚措施,而是为了保障案件合法审理,防止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通过提交保证人或保证金、签发保证书等方式,确保嫌疑人、被告人配合调查并不逃离司法程序。 这有助于实现非羁押状态或暂时解除羁押中被告人的自由限制。
二、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会被批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并取得保释等待审判的个体,仍存在被逮捕之可能性。
保释仅仅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所实施的暂时性羁押手段,与案件本身的实体审理并无直接关联,故而无法作为事件结果的预测指标或证据链中的一环。
在后续的实际审判过程中,若检察机关经过仔细审查,发现此项犯罪行为确实存在,且案件性质严重到必须追责,那么就有权批准正式逮捕,同时向法院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公安会监控你什么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公安部门通常会严密监控如下几方面事宜:首先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行踪展开追踪,被许可自由行动的被取保候审对象必须只限于居住地的市或县级区域之内,并且必须保证能够随时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便公安部门能够及时与其取得联系进行追踪。其次,公安部门将对其活动范围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禁止其进入某些特定场所,同时也禁止与其特定类型的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再次,除了上述措施外,公安部门还会密切关注被取保候审对象是否有诸如干预证人作证、销毁并伪造相关证据资料以及串通口供之类的违法行为存在。最后,公安部门还需要特别注意被取保候审对象是否遵从了关于定期报告行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因此,所有被取保候审对象都应该时刻牢记自身责任,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否则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将会面临着取保候审权遭到剥夺,进而重新遭受羁押的严重后果。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手段,适用于未被正式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它不是惩罚措施,而是为了保障案件合法审理,防止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通过提交保证人或保证金、签发保证书等方式,确保嫌疑人、被告人配合调查并不逃离司法程序。 这有助于实现非羁押状态或暂时解除羁押中被告人的自由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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