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致使受害者受到了轻伤一级的损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于此类案件的量刑裁决,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如犯罪的初衷、实施的手段、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以及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以获得其谅解等等。
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真诚悔过,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对方的谅解,那么他可能会受到较轻的刑事处罚;
相反地,倘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或者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那么他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致轻伤一级,依法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量刑时综合考量犯罪动机、手段、自首立功、赔偿谅解等。 真诚悔过、积极赔偿获谅解或减轻处罚;手段残忍、拒认罪行则严惩不贷。
二、故意伤害罪侵犯受刑法保护的哪一法益
在法律领域中,被侵犯的客体通常涉及到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所谓的身体权,实际上是以维持人体各部分肢体、器官以及其他各个组成部分的完整结构与功能的人性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身体权益,而故意伤害自身的身躯,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视为犯罪行径。
然而,如果自残行为意图损及社会公共利益,并且违反了相关的刑法规范,那么它便构成了犯罪。
举个例子来说,倘若军人在战争时期选择自我伤害,试图以此方式逃避其应尽的军事职责,那就必须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司法程序中,关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性问题,我们必须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相关法规进行执行。一般来说,涉案的当事人应该在刑事事例正式立案之后,立即启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然而,若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以寻求赔偿,则诉讼时效将被限定为三年。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从受害者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日开始算起。当然,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我们也需要按照其规定来执行。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受害者从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许会根据受害者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请务必牢记,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导致您失去胜诉的机会。
故意伤害致轻伤一级,依法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量刑时综合考量犯罪动机、手段、自首立功、赔偿谅解等。 真诚悔过、积极赔偿获谅解或减轻处罚;手段残忍、拒认罪行则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