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范围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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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名立案的关键在于涉案金额:如果是个人,诈骗金额达到5000元至20000元,就需要立案侦查;如果是单位负责人,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并将所得据为己有,诈骗金额达到50000元至200000元,也需要立案侦查。这些标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范围是多少

一、合同诈骗罪立案范围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其内涵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虚假合同或欺骗手段,谋取被害人的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这就构成了犯罪

涉案金额是衡量此种犯罪是否需要立案调查的重要指标。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若个人行骗数额在5,000元到20,000元之间,或者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并将诈骗所得据为己有,数额在50,000元到200,000元之间,那么此类案件应当予以立案侦查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合同诈骗罪,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通过虚构合同或欺诈手段获取,且金额须达一定标准方构成犯罪。 立案关键在涉案金额:个人骗财5,000至20,000元,或单位负责人以单位名诈骗并私吞50,000至200,000元,均须立案侦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合同诈骗罪从犯如何处罚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从犯问题,我国刑法进行了严格规定,对于此类罪犯应当给予适当程度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具体来说,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地位,应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适当地降低基准刑罚的20%-50%;

对于情节轻微者,更是可能直接减去基准刑罚的50%以上甚至进行无罪释放

在此允许下,我就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条文:

首先,当一个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各类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欺骗对方当事人,获取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界限时,根据情节轻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面临罚金的处罚;

而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话,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样也会面临罚金和没收财产的严厉处罚。

其中有几种常见的情形需要引起特别关注,包括:

(1)向对方虚假地提供或者冒充与自己无关的单位名称来签订合同;

(2)采取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手段;

(3)本身不具备实际履行能力,却利用小额合同的先行履行或部分履行,向对手方诱导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在收到对手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迅速消失;

以及使用上述各项以外的方法来骗取对方资金。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及认定依据规定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金额标准按照不同的犯罪情节,划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层次。

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是以二万元人民币作为起始点;而“数额巨大”则通常是指涉案金额达到二十万元及以上;至于“数额特别巨大”,其犯罪金额通常需要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犯罪金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在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时,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行为人是否存在着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即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是否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从而骗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此外,我们还需要结合合同的形式与内容、行为人履约的实际状况、未能履约的原因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合同诈骗罪,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通过虚构合同或欺诈手段获取,且金额须达一定标准方构成犯罪。 立案关键在涉案金额:个人骗财5,000至20,000元,或单位负责人以单位名诈骗并私吞50,000至200,000元,均须立案侦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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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解程序的主持。鉴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行政诉讼的调解应有别于民事诉讼,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法官主持,而应与行判的组织一致,实行合议制,且由审理该案的同一合议庭主持,以保证合议庭成员熟悉具体案情,发挥集体智慧,对案件作出准确判断。同时,也能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规范法官在调解中的行为,进而保证调解的合法与公正。
3、调解的阶段。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决定着行政诉讼案件能否适用调解,因此,行政诉讼的调解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明确判断的庭审中或庭审后判决前的阶段中,而不能适用于判决前的各个阶段,这点应与民事诉讼相区别。如果在诉讼伊始,原告与之间的矛盾异常激烈时,对其纠纷进行调解,不仅会使许多本能调解成功的案件被排除在外,而且不符合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因此,行政诉讼的调解只能在庭审中或庭审后判决前的两个阶段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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