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费用谁承担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所需的费用往往需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本人承担。
取保候审是指将被依法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暂时解除羁押状态,并对其进行监视居住和保护的一种法律程序。
通常情况下,保证金的金额会由负责决定的司法机构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全额退还给他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费用多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承担。 取保候审系解除逮捕拘留,实施监视居住之措施。 保证金数额由司法机关据案情定。 期间,嫌疑人需遵规守矩,期满无违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
二、取保候审怎么争取
取保候审的准许条件如下:
首先,若当事人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之附加刑的情况下;
再者,倘若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料理,或是身怀六甲的孕妇以及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母亲,且在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威胁;
最后,若是当事人已被羁押期满,却仍未结案,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在此情形下,假设选择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就必须遵守相应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证金。
反之,若选择提供保证人的方式,则无需支付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判刑保证金退回吗
取保候审的过程结束之后,保证金是否能够顺利返还,这取决于被取保候审者在这段时间内是否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倘若被取保候审者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他们可以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应得的保证金。然而,如果被取保候审者在此期间出现了违规行为,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情况,那么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部分或全额没收。总而言之,只要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保证金通常都会如数退还给他们。
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费用多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承担。 取保候审系解除逮捕拘留,实施监视居住之措施。 保证金数额由司法机关据案情定。 期间,嫌疑人需遵规守矩,期满无违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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