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底是多久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最早设定的时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这是我国现行刑法中对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其存在的主要宗旨在于,在确保刑事诉讼进程能够有序开展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这一举措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所带来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作方面的干扰。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有关决定机构将依据具体案件的特点与复杂程度,综合考量后再决定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长。
通常而言,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相关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工作均能顺利推进,且未发生任何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当期限届满之际,该案件将会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予以妥善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制度初设时限不超12个月,旨在保障刑诉有序进行,减少对嫌犯/被告日常干扰。 实践中,时长依案情复杂度决定。 若期间调查、起诉、审判顺利,无违规,期满则依法处理。
二、取保候审有不开庭的吗
取保候审并不必然涉及到法庭审判环节。
倘若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被追诉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便可直接向负责相关案件的公安部门提出申请获取此种法律权利。
在此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嫌疑人可能面临着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处罚;
2.涉嫌犯有判决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行,而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3.由于羁押期限已满且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等。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怎么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其实际操作方式主要包括:对被取保候审人员实施严格的监控及监管,确保其在未经执行机关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地区;若取保候审人员的居住地点、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出现变更,应自得知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相关情况报告给执行机关;每逢传唤时必须按时出庭;严禁任何形式的干扰、阻挠证人作证的行为发生;不得销毁、篡改证据,也不得通过串通口供等方式妨碍司法公正。此外,公安机关还会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员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担保人则需承担起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等多项责任。关于保证金的额度,将根据保障诉讼程序正常开展的需求、被取保候审人员所存在的社会风险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而执行机关须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遵守情况进行严密监控。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面临没收部分甚至全部的风险,同时还将依据情节轻重,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头或书面写出悔过书,并重新交纳保证金、物色新的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严厉措施。
取保候审制度初设时限不超12个月,旨在保障刑诉有序进行,减少对嫌犯/被告日常干扰。 实践中,时长依案情复杂度决定。 若期间调查、起诉、审判顺利,无违规,期满则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