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否连续进行
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取保候审这种刑事强制措施并没有设定连续实施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为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理工作不得间断。
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到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期限不可连续计算,且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若期限届满后,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起诉或审理,则应依据实际情况变更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国法律中,取保候审不连续实施,旨在保障诉讼进行与犯罪嫌疑人权益。 法定期限最长十二个月,期满或无需追责即解除,并通知本人及单位。 期满需续侦则变更措施,确保程序合法不中断。
二、取保候审什么病可办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并未明确列举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批准进行取保候审的医学状况,然而,只要在案情中涉及的特定人员被证明身患重症或无法独立维持自身生活能力,而采取了该项措施后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威胁,那么便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取保候审是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定程序,要求部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且能及时到场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采取保释措施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嫌疑人未违反任何规定,那么当保释期结束时,将凭借解除保释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所缴纳的保证金。然而若在这一过程中,嫌疑人出现某些违规行为,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没收其部分或全额保证金,同时对其进行劝诫,要求其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逮捕等。对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情况,银行将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以书面形式告知嫌疑人。若嫌疑人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中国法律中,取保候审不连续实施,旨在保障诉讼进行与犯罪嫌疑人权益。 法定期限最长十二个月,期满或无需追责即解除,并通知本人及单位。 期满需续侦则变更措施,确保程序合法不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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