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会关到最后一天吗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延续至法定最终日期。
它实际上属于一种暂时性且强制性的措施,其法定执行期限一般限定为三个自然日。
但若遭遇特殊情形,则可延长一至四个自然日。
针对那些流动作案、频繁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特大犯罪嫌疑人,派出所则有权将此类人员的刑事拘留期限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对相关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如若发现犯罪证据确凿充足,便会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涉案人员。
反之,若检察院未予批准,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中,刑事拘留非必然至终期,为暂强措施,限三日。 特殊可延一至四日。 对流窜、多次、团伙重特大犯罪,可延至三十日。 期间公安深入调查,证据确凿则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获准则续羁押,否则即释。
二、被刑事拘留一个月会出来吗
在刑事拘留满37日之后,未必能够立即获释。
实际上,拘留期限届满之后,可能面临以下多种处置方式:
首先是逮捕,此情况适用于案情明了且证据确凿,经过检察机关批准予以逮捕,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其次是释放,适用于罪状无法确认以及证据存疑的案件,也就是缺乏确凿证据或者证据难以证明其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种情况则为释放同时处罚行政拘留(具体可抵扣,无需再次执行),适用于行为轻微且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仍需承担行政处罚责任的情况。
最后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两个选项,这两种措施主要应用于没有逮捕必要性且证据尚有欠缺,需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后送看守所意味着什么
刑事拘留乃司法手段之一,当某人为犯罪行为而遭刑事拘留并羁押于看守所后,此举表明执法机关对于该人涉嫌犯罪事实明确无疑并需进一步展开监管及侦查工作。在看守所之内,被拘留者的自由活动空间受到了严格的约束,然而他们仍然具备诸如辩护权、申诉权等法律规定的基本权益。这样的情况并非代表被拘留者一定已经犯下罪行,仅仅表示其涉案事宜已步入刑事诉讼程序之中。随后,相关执法机构将会继续深入调查取证,以期获取充足的证据支持,以便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刑事诉讼中,刑事拘留非必然至终期,为暂强措施,限三日。 特殊可延一至四日。 对流窜、多次、团伙重特大犯罪,可延至三十日。 期间公安深入调查,证据确凿则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获准则续羁押,否则即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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