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为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与公平,被取保候审之人需严格遵循如下禁令:
首先,未经承办单位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其次,如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务必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再者,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此外,严禁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
最后,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被保人须严守公正司法之规:未经许可,不得擅离居住地;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变动,24小时内须报执行机构;传唤即到指定地点配合调查;严禁干扰证人、毁灭篡改证据或串供,确保司法程序公正无虞。
二、取保候审期间会收监吗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的犯罪嫌疑人出现了应当撤销取保候审的行为之一,那么执行机关将会依据法律规定,立即终止对其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将其重新送入监狱进行关押处理。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决定强制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同时也不得与特定的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会面或通信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罪保证金能退吗
在被准许取保候审的期间再度实施犯罪的被告,通常无法获得保证金的退款。取保候审保证金出自一项担保机制,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当被准予取保候审的人员在这一期间内再次触犯法律,便意味着他们已经违背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从而丧失了保证金退回的资格。然而,若有确凿证据显示新近发生的犯罪行为与其在取保候审期间所为并无关联,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经过严谨的审查后确认并不影响保证金退回条件的,亦有可能实现保证金的退回。然而,此类情况实属罕见,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进行判断。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犯罪的被告,其获得保证金退回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取保候审期间,被保人须严守公正司法之规:未经许可,不得擅离居住地;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变动,24小时内须报执行机构;传唤即到指定地点配合调查;严禁干扰证人、毁灭篡改证据或串供,确保司法程序公正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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