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属于第几阶段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的申请及适用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三个重要阶段。
在侦查环节,应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经仔细审查后作出判断,若认为某些涉嫌犯罪之人并不需要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进行羁押,便可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人民检察院亦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符合条件者对其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同样地,当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人民法院亦有权针对特定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 在侦查环节,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认为无需逮捕时,可决定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有权对符合条件者启动该程序; 审判阶段,法院可依法对特定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总之,这三个机关在各自权限内,均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二、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有案底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采取取保候审的行为属于一项临时性的强制措施,而非无罪释放的标志。
换言之,倘若当事人涉及犯罪事实,那么依旧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量刑。
在此背景下,定罪后所产生的恶果之一便是留下案底。
然而,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手段,若经调查发现行为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则法院将在规定期限内解除该强制措施。
当然,这样一来也就不会留下案底的阴影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案子严重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仅仅代表了对嫌疑人、被告在法律框架内权利的一种保障与限制手段,并无法直接反映出整个事例的严重性程度。一般而言,对于那些犯罪行为相对于严重,但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被采取此种强制措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并非绝对的,有些事例虽然已经被取保候审,但其案情本身却可能相当复杂甚至严重。因此,我们必须根据事例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所涉及的罪名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总的来说,我们不能仅仅依据取保候审这一单一的措施就轻易地去判断一个事例的严重性,而是应该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以得出更为客观公正的结论。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阶段。 在侦查环节,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认为无需逮捕时,可决定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有权对符合条件者启动该程序; 审判阶段,法院可依法对特定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总之,这三个机关在各自权限内,均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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