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刑事拘留38日并不意味着必定会被判处刑事处罚。
刑事拘留仅仅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项基本而必要的法律约束,并不等同于最终的确立犯罪并判处刑罚的法律程序。
在这宝贵且关键的38日内,负责执法的公安机构将会依法开展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若掌握的证据链条完整且具有说服力,则有可能将局面升级至由检察机关启动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阶段。
而当检察室在审查过程中认定案件具备提起公诉的条件时,便会向法院提交相关诉讼请求。
最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通过严谨的审理流程,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38日非刑罚之必然。 此措施为法律对嫌疑人的基本约束,非定罪之标志。 公安机构会在此期间深入侦查,若证据充分,案件或转至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一旦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拘留非定罪之终点,案件仍需法律程序进一步审理。
二、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毫无疑问地归类于强制措施之列。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亦可作为法定依据对嫌疑人进行拘留:
嫌疑人正在筹备进行犯罪行为,或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甚至是在犯罪活动结束之后立即被揭发的;
在现场及嫌疑人住所周边发现了充分的犯罪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
以及其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
当公安部门面临现行的罪行或重大涉嫌犯罪的嫌疑份子时,若存在如下任何一种状况,都有权依法予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筹备进行犯罪行为,或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甚至是在犯罪活动结束之后立即被揭发的;
(二)案件受害者或者在场目击证人指认嫌疑人就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三)在现场及嫌疑人住所周边发现了充分的犯罪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的;
(四)实施犯罪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处于在逃状态的;
(五)具备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他人等可能性的;
(六)隐瞒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无法确认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请律师有用不
在刑事拘留阶段聘请律师具有极高的价值与意义。首先,律师能够通过快速合法的方式,立即与嫌疑人士面交流,深入地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从而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心理辅导以及专业的法律建议。其次,律师可以向负责调查此案的相关机构了解到被指控的罪名以及事件的其他相关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提出相应的法律观点,例如申请改变现有的强制措施等等。此外,律师还可以对整个侦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形式的侵犯。在收集证据这一环节中,律师有能力协助嫌疑人士正确辨认出哪些是有利于他们的证据,哪些则是不利于他们的证据,进而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总而言之,由于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同时也提高了整个事件处理过程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刑事拘留38日非刑罚之必然。 此措施为法律对嫌疑人的基本约束,非定罪之标志。 公安机构会在此期间深入侦查,若证据充分,案件或转至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一旦检察机关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拘留非定罪之终点,案件仍需法律程序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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