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经过法院吗
在司法实践中,解除羁押并不等同于案件的了结,一般来说仍然需要经过法院的严谨审理。
所谓解除羁押,它实际上只是一项刑事强制执行的手段而已,主要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顺畅推进,并不能直接对案件作出最终的裁决或判定。
在此期间,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有权利且必须继续展开调查工作,若经查明存在明确的犯罪事实,并且相关证据确凿、充分,那么他们将会把案件提交给审查起诉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处理,最后由法院进行公正的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司法实践中,解除羁押非案件终结,仍需法院审理。 解除羁押是刑事强制手段,确保诉讼进行,非最终裁决。 公安、检察院应继续调查,如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将提交审查起诉部门,最终由法院公正审判。 此过程保障法律公正,维护社会秩序。
二、取保候审后还会逮捕吗
在解答取保候审之后是否有可能再次逮捕的问题上,我们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
参照相关法律解释的具体要求,将取保候审身份转为逮捕状态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1、被取保候审者存在企图自杀、逃跑等意图,或者有意规避侦查、审查起诉;
2、被取保候审者实施了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给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带来严重困扰;
3、被取保候审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自行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村并造成重大后果,甚至是连续两次未经许可的离境行为;
4、被取保候审者经过反复传唤仍未能及时到案,给案件办理带来严重困难甚至是两次以上的未到场情况;
6、被认为符合逮捕标准,但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处于怀孕及哺乳期等特殊生理时期而未予定罪逮捕的,当这些状况排除时即可对其执行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没有送检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得以执行之后,若事例并未被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那么这种情况下或许面临着诸多不同的可能性。
通常来说,倘若超过了经合法设置的情形预设的办案期限而事例依然未能被适时地移送审查,那么这个时候您有权利向办案机关寻求更多关于这个问题的解释。
这里需要重申的是,尽管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的变换方式,但它并非意味着整个事例已经完结且终点已至。
相反,这个阶段恰恰处于诉讼流程中相当关键的一环。
如果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事例仍然没有得到及时的审查,这很可能是因为事例的证据还在进一步的完善和收集过程中,抑或是由于其他一些法定原因导致事例的办理进程出现了延误。
因此,您务必要保持与办案机关之间的定期联系,密切关注事例的最新动态及处理进度。
与此同时,请遵循在取保候审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事先许可,任何人都不能擅自离开自己所居住的行政区域范围。
如果对于事例的处理结果存有疑惑或者认为自己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公正待遇,那么尽可以及时寻求专业辩护律师的帮助,以便取得更为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
司法实践中,解除羁押非案件终结,仍需法院审理。 解除羁押是刑事强制手段,确保诉讼进行,非最终裁决。 公安、检察院应继续调查,如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将提交审查起诉部门,最终由法院公正审判。 此过程保障法律公正,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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