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种类型的犯罪广泛涉及到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争,倘若情形恶劣,则将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驾驶人若在饮酒后进行任何形式的驾驶活动,也将被视为构成违法犯罪,即所谓的“醉驾”行为;
同时,进行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如涉嫌严重超越乘客承载数量或超出法定最高时速驾驶的,亦可被归入此类犯罪范畴;
另外,如在运输危险化学物品过程中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做法,既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同样属于危险驾驶犯罪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要说明的是,危险驾驶犯罪无主从之分。 道路上驾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或饮酒后驾驶即醉驾,或校车、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或运输危化品违反相关规定威胁公共安全,都属于危险驾驶犯罪范畴,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制裁。
二、危险驾驶罪中哪些情形可从重处罚
在我国,如果犯有危害移动车辆类罪行且情节恶劣,可以依法加重惩罚力度。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种是有极为严重的超员、超载或是超速行驶的行为,或是违规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的机动车辆;
第二种是涉及驾驶载客运营性质的机动车辆的情况;
第三种则是在逃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或者是在被要求接受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拒绝配合或阻碍执法行动但尚不构成其它刑事犯罪的实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危险驾驶罪的界定标准是怎么定的
危险驾驶罪的定义与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追逐竞驶且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这意味着驾驶汽车在道路上以极高速度或超规速度行驶,任意追逐、超过其他车辆,频繁地、突然进行换道等不符合正常行车规范的行为。其次,饮酒后驾车行为,指通过检测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来判断其是否构成此项罪行的条件。再次,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范围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驾驶环境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多重因素,针对每个具体事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要说明的是,危险驾驶犯罪无主从之分。 道路上驾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或饮酒后驾驶即醉驾,或校车、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或运输危化品违反相关规定威胁公共安全,都属于危险驾驶犯罪范畴,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犯罪,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