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移诉流程怎么走
解除羁押之后的审查起诉程序通常如下所述:首先,经过司法机关长时间的侦查取证工作,如果得出犯罪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且证据充分可信的结论,那么便可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基础上,相关的司法机构会编制一份“起诉意见书”,同时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件资料、证据等一并移交至同级别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裁决。
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会向犯罪嫌疑人明确告知他们所拥有的诉讼权利以及关于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
而人民检察院则需要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决定;
若涉及到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以适当延长十五天的期限。
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同时也需要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且将这些内容详细地记录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解除羁押后的审查起诉流程:司法机关确认犯罪事实与证据后,编制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移交至检察院。 检察院需在一个月内(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天)审查,期间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意见,确保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规定的告知。 审查后,检察院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二、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两次去
中国法律制度规定,被控告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申请取保候审的次数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便可按实际需求再次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系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遭受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后续程序,会依法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适当数额的保证金,同时提供相应的书面保证书,确保随时能够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进而贯彻刑事强制措施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最后怎么办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措施,但并不等同于事例的最后处置结果。在此过程中,嫌疑人(注:被取保之人)需严格遵循有关的规定与要求。通常情况下,事例还需持续进行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若侦查工作结束之后,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便会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经过检察机关的仔细审查,如认为应当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将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进入法院阶段后,法院将依据事例性质及其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若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则有可能撤销先前所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实行刑罚的执行;反之,若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那么取保候审措施将自动失效。另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同样也会解除取保候审。
解除羁押后的审查起诉流程:司法机关确认犯罪事实与证据后,编制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移交至检察院。 检察院需在一个月内(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天)审查,期间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意见,确保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规定的告知。 审查后,检察院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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