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实施的一个重要的强制程序,然而,它并不能保证被取保候审者绝对免于刑罚制裁。
取保候审实际上是在侦查、起诉及审判等各个环节上对于涉嫌犯罪人员以及被告采取的一项较为宽容的法律手段,主要意图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能够顺畅地开展,同时也兼顾了该人员在社会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相对较小的考量。
即便是已经获取取保候审资格,如若经由司法机构审理认为,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确凿充分,并且应为其行为负有刑事责任的话,那么,他们依然需要接受法律的惩罚而面临刑期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虽为刑事案重要强制程序,但不保证免受刑罚。 它旨在保障诉讼顺利,同时考虑社会危害较小。 若司法机构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案人员仍需承担法律责任,面临刑罚处罚。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申请取保候审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对其施加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有期徒刑或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给社会安全带来威胁的情形;
再者,犯罪嫌疑人患有重大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如果女性则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自己婴幼儿期间,采取取保候审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理完毕,需要实施取保候审的情况也在考虑范围之内。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取保候审期间寻求律师的帮助具有诸多益处。律师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并给予援助。首先,他们可以协助当事人全面地了解事例的进程情况,以确保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其次,律师们拥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经验,能够从司法实践中全面地把握事例脉络,立足于事实基础上,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预测以及出色的辩护策略。再者,律师还能代表当事人与执法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状况和内心需求。然而,是否需要寻求律师的建议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比方说事例的复杂性、当事人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水平以及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等等。如果涉及到的事例颇为复杂或者当事人对于法律流程并不熟悉,那么选择聘请律师则能大幅度提高应对此类问题时的专业性和效能。
取保候审虽为刑事案重要强制程序,但不保证免受刑罚。 它旨在保障诉讼顺利,同时考虑社会危害较小。 若司法机构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案人员仍需承担法律责任,面临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