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情况属实吗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一,其合法性与有效性取决于特定的法定条件是否得到满足。
取保候审举措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类情形: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面临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二、预计将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
三、犯罪嫌疑人自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行处理,此外,若女性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鉴于此情况,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危害。
最后,若已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结完毕,此时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适用于:1面临轻刑如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嫌疑人;2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会威胁社会安全的;3严重疾病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取保不危及社会;4羁押期满未结案的情况。
二、取保候审情况下是否更容易判缓刑
取保候审制度与判处缓刑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也并非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更易于获得缓刑判决。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人,仅满足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有悔罪表现、并且没有再度实施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以及宣告缓刑不会对其居住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这四项基本条件者,方可被宣告缓刑,而这与是否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无直接关系。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情节轻微的认定要多久
关于“取保候审”之“情节轻微”的判定时间界定并未明确规定出相应的法律限制,这主要是根据各个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办案机构的工作效率所决定的。在实务操作层面上,各办案机构会权衡考虑到诸多因素,如事例的性质、涉及的犯罪事实及危害后果、嫌疑人对于其犯罪行为的认知及其认罪态度、以及犯罪嫌疑人之前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等等。在事例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此基础上会迅速地判断事例是否属于情节轻微的范畴。然而,若是事例相对较为复杂,那么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恐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此外,检察机关在事例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同样会对事例进行全方位的审查,以确定该事例是否属于情节轻微的范畴。整个流程可能会持续数日至数个月不等。然而,不论时间长短如何,我们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取保候审适用于:1面临轻刑如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嫌疑人;2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会威胁社会安全的;3严重疾病患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取保不危及社会;4羁押期满未结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