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您仍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
这是因为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与取保候审同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部分强制性手段。
然而,取保候审的申请资格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若您被预测将被判处在管束下生活、有期徒刑短期执行或是独立实行附加刑法;
其次,如果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惩,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可以有效防止对社区造成危险;
再次,如果您因病情严重或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可能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实施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其他社会危害的可能性;
最后,即便羁押期已届满,且案情尚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您也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遭刑事拘留后可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申请资格:可能被判管束、短期徒刑或独立附加刑;可能判有期以上但取保不致危害社会;病重或生活不能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羁押期满案情未结。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
二、刑事拘留15天取保候审就等于立案了吗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如果嫌犯和被告被政府司法部门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也就意味着相关的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都已经针对该案件完成了立案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严格法规,所谓的“取保候审”实际上意为侦查机构命令犯罪嫌疑人需向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再由侦查人员开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察工作或者对侦查活动造成干扰,同时需要随时待命,方便传唤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刑事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多久
刑事拘留时期内,律师与被拘留人的会面时间并未受到严格的确立法律规定的约束,然而通常是根据看守所的工作计划以及相关律例来确定的。普遍而言,每次会面的持续时长大约维持在一至两小时之间,然而具体的情形可能因为看守所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实际工作安排而产生差异。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律师与被拘留人会面时,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和纪律,严禁传递任何违禁物品或信息。律师与被拘留人会面的主要宗旨在于向被拘留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若看守所对律师会见时间施加了不合理的限制,那么律师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提出申诉和控告。
遭刑事拘留后可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申请资格:可能被判管束、短期徒刑或独立附加刑;可能判有期以上但取保不致危害社会;病重或生活不能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羁押期满案情未结。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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