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追诉期有几年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时限,需视其所涉及的可能判处的刑期而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挪用资金的金额达到较大标准,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情况,或者虽然在三个月内归还,但是挪用资金的金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自犯罪之日起经过五年后便不再予以追诉。
然而,若挪用资金的金额达到了巨大的程度,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在此种情况下,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件,自犯罪之日起经过十年后便不再予以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按刑期定。挪用资金较大,未还超三个月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刑期三年以下,五年内追诉。金额巨大,刑期三年至七年,十年内追诉。简言之,不满五年刑期的,五年后不再追诉;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十年后不再追诉。
二、挪用资金罪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分子范畴,即特定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
详细包括三类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其次是上文提及到的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即除了上述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普通员工。
第三类是不在上述企业之内的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员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人经营的企业、外资独资的企业等,同时也包含了在国有公司、国企、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以及企业中的那些虽然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员工,还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负责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企业法人怎么判
在挪用公款罪这一犯罪行为的审判过程中,如果刑事责任主体为公司法人,那么法院将根据多项因素对其判处刑罚的轻重程度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这些因素包括挪用公款的数目规模、挪款的实际用途以及款项是否已经归还等等。
具体而言,如果被告人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公款被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又或涉及到非法活动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然而,如果被告人为谋求个人私利,擅自挪用单位资金数目达到了巨大的程度,或者尽管公款数目较小,但被告人并不愿意归还,那么将可能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值得关注的是,这里所提到的"金额数量较大"、"巨大"等衡量指标,皆需结合相应的司法解释以及具体的犯罪情节、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诸多要素进行全面考虑与最终评估。
总的说来,针对任何刑事案件的量刑问题,均需要综合评估各类因素后进行公正合法的裁决,而判决的结果则将由法院进行最终公布和执行。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按刑期定。挪用资金较大,未还超三个月或用于营利/非法活动,刑期三年以下,五年内追诉。金额巨大,刑期三年至七年,十年内追诉。简言之,不满五年刑期的,五年后不再追诉;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十年后不再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