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人能否与他人会面
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享有会见他人的权利,然而他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
其中包括: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严禁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区;
如其现有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需在24小时内告知执行机关进行备案;
在收到传讯通知时,应立即按要求到案接受询问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享有会见他人的权利,然而他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严禁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区;如其现有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需在24小时内告知执行机关进行备案;在收到传讯通知时,应立即按要求到案接受询问等等。
二、取保候审法律条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符合以下四种情形之一者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首先,若犯罪行为人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之际处以附加刑等轻罚情况,则权益方可依法提出申请;
其次,虽然犯罪行为人可能会遭受有期徒刑乃至更高处罚,但其基本人身安全并无实质性威胁,且取保候审措施难以或将不会对社会产生恶劣影响时,即可提出相应申请;
再次,对于因病重而无法正常生活的犯罪行为人个体,如孕妇或正在哺乳的妇女,在取保候审期内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同样可据此提出申请;
最后,尽管犯罪行为人已被拘留,案件尚未得到恰当解决,为保证程序顺利进行,仍需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法院判过了人跑了怎么办
若在被告获准取保候审之后、法庭已经做出裁决,而被告却选择逃逸离开,那么他的这一违法行为无疑是违反了原先所签署的取保候审协议的。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法采取必要的行动对此进行追捕,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开发出通缉令等措施。这种情况下,被告可能被迫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例如被判定为具有逃逸倾向并因此增加法定刑期。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的亲属能够积极地与司法机构合作,通过劝说和引导使被告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以求得最大程度减轻对自身的法律责任。
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享有会见他人的权利,然而他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严禁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县区;如其现有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需在24小时内告知执行机关进行备案;在收到传讯通知时,应立即按要求到案接受询问等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