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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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且案件有新的进展或者有了处理决定,就可以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这一般表示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如果最终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较轻,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在深入调查后,发现证据不够充分,也会做出不起诉或无罪判决等处理决定。
取保候审期满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一、取保候审期满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日起,便可解除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

这预示着在取保候审阶段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无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机关规定的行为,且案件可能已有了显著的新发展或已得出明确的处理决定

因此,解除取保候审可能源自于侦查、起诉或审判程序均已顺利完成,使得案件得以盖棺定论,例如经审查后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其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等等。

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在取保候审期间,经过更为深入的侦查工作,发现并无充足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犯罪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若嫌疑人、被告人无违规行为,案件有新进展或处理决定,即可解除措施。这通常意味着侦查、起诉、审判顺利结束,如确认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刑事责任不再追究,或深入调查后缺乏足够证据。

二、取保候审期间算不算刑期内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计入刑事处罚中的涉案时间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明确提及这并非刑罚的构成部分。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我国法定的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上的强制性措施。

此项措施目的在于确保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部门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对未被逮捕者或是逮捕后需变更强制作息方式的嫌犯、被告等人,避免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进而通过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甚至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保证他们随传随到,避免对其进行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以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在此期间内的涉案行为并未实际遭受羁押,因此无法折算为刑期予以扣除。

而如若想要了解具体的刑期折抵情况,可以参照如下解释:

首先,对于拘役的刑罚,其刑期自执行判决之日起计;

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其次,针对有期徒刑的刑罚,亦然如此,刑期自执行判决之日起计;

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同样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所产生的期限必须要折抵刑期。

例如,若受判管制,则监视居住的每一日都应视为折抵刑期的一日;

至于受判拘役及有期徒刑者,则要求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此外,取保候审的撤销和变更也需要特别注意其表述方式及其理由。

常见情形包括:

1.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已过的。

3.当前的取保候审决定存在不当之处的。

4.已经被逮捕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5.已经被逮捕且案件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理完毕的被告人。

6.已经被逮捕且正处于怀孕或哺乳婴幼儿阶段的妇女子,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7.已经被逮捕且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宣判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但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不去配合调查后果是什么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未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便属于严重地违背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这一违规行为极有可能导致原本收取的保证金额被没收,以及执法机构有权对其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比如调整为逮捕等。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案件已经结束,犯罪嫌疑人仍然负有随时接受传唤,全力配合案件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各项工作的义务。

若故意逃避侦查或审判,干扰证人提供证言,销毁、篡改证据资料,或者串通供词等行为,不仅会导致自身的罪行加重,更有可能错失获得从轻处罚的良机。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地配合调查工作,以便争取到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若嫌疑人、被告人无违规行为,案件有新进展或处理决定,即可解除措施。这通常意味着侦查、起诉、审判顺利结束,如确认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刑事责任不再追究,或深入调查后缺乏足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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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简单来说就是在案件深入审查期间,让涉案者在一定条件下获得相对的自由。这种措施通常适用于那些预期刑期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重刑者,以及病患、孕妇和正在哺乳的母亲,或者是羁押期限届满的情况。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或者嫌疑人的无罪。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涉案者仍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并且案件的最终结果还需要根据调查和审判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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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他哥哥因为交通肇事逃逸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一年期限要到了,她打算要解除取保,请问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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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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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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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人保取保候审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提供了担保人,能确保当事人能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而可以提前释放,这也是属于给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一种强制措施,同时犯罪嫌疑人也必须要确保随传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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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1、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受审只是限制而不是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它是一种强度较轻的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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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这意味着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暂时在社会上生活,不必关进看守所丧失自由。当公安下达拘留决定后,如果处于刑事拘留状态,则可以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申请取保候审。然而,如果拘留属于行政性质,由于不需要审判,所以不能申请取保候审。若是对寻衅滋事一定要拘留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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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朋友在酒店找小姐被抓了,保释出来后派出所解除了保释,想知道公安只有出具解除取保候审是不是就意味着结束了
[律师回复] 解除取保候审不一定意味着结案,也可能是强制措施变更。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 安全 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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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就意味着不给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一、不是。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流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告知申请人,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字或盖章,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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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因此是需要根据相应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并不是唯一绝对的。解除取保候审也有可能是因为采取取保候审条件不适当,所以需要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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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能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律师回复] 意味着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取保候审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它相对于刑事拘留、逮捕都较轻。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仍然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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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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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保候审意味着什么
取保候审意味着暂时不需要拘留或者是逮捕,但是并不说明已经没有事了,在取保候审的期间,案件的侦查以及审理还是会继续的。并不会因为申请通过取保候审就结案的,如果已经确定有罪,那么还是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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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和同学打架,已经被判定为取保候审,但是家里也是各种上诉,各种找关系,就想让我哥取消这个取保候审,现在想问问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意味什么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在押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托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在押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律师事务所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应提出保证人或提出愿意交纳保证金的证明。
第三,由律师根据由司法机关所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由律师向有关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如果没有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不能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作为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形式,必须有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形式来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
我是刑事拘留 现在取保候审 意味着到时候还是要回去看守所吗?
[律师回复] 不是的。刑事拘留是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十日或十四日之内,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但是,并不是刑事拘留期满后变会将犯罪嫌疑人释放。根据规定,只有在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撤销案件,释放当事人;如果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且没有被取保候审的,刑事拘留期满后仍会有检察院人批准逮捕,当事人要直到被法院判刑并服刑期满后才会被释放。《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以上就是刑事拘留十天取保候审的相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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