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人能刑事拘留吗
精神患者能否遭受刑事拘留,需参照特定情势进行判定及分析。若精神患者在实施犯罪行为之际,其思维与行动能力受到严重损伤或丧失,并通过法律规范下的鉴定程序得以明确证实,则将不予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义务,且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若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精神状况相对稳定之时犯案,仍须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刑事责任负责,在此种情形之下,他们是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风险的。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及其在犯罪过程中的精神状态,必须经过严谨的司法鉴定程序予以确认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能指定监护人吗
在我国,精神病患者并不能独立自行选择护人的职责。
然而,倘若患者的法定监护人为父母时,他们则有权通过立下遗嘱来具体指派监护人。
另外,若在精神病患者护人问题上存在争议,住所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具有指定监护人的权力。
若有关精神病患者护人争议的纠纷最终诉诸法律,那么人民法院将可以直接行使其监护人的职权。《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精神病人能开电动车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中,精神疾病患者能否驾驶电动自行车将根据具体状况进行详细审查与评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该精神疾病患者所处的病况相对稳定,已经具备与此对应的理智水平以及自我约束能力,同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交通制度并且对自己的个人行为负有完全且充分责任,那么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是被许可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然而,在另一些极端情况下,如果该精神疾病患者的病情已经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进而影响到他们正常的思维判断力、快速反应能力以及行为的自我控制能力时,那么他们将不得继续驾驶涉及公共道路交通的电动自行车。原因无他,就是为了确保驾驶者及其周围人员的人身交通安全。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判断某位精神疾病患者是否有权合法驾驶电动自行车之前,往往需要参考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科学诊断报告以及精准的评价意见。
精神患者是否受刑事拘留,依具体情况判定。严重精神障碍下犯罪,经鉴定确认后免刑责,通常不拘留。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稳定期犯罪,需担刑责,或遭拘留。精神状况需经司法鉴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