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其期限并无法折抵缓刑的刑期。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与缓刑这一刑罚执行方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或者被告仅仅是在等待案件的后续处理,他们的人身自由虽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正在承受刑罚的惩罚。相反,缓刑则是一种具有特定考察期的刑罚制度,如果在这个考察期内,犯罪分子没有再次触犯法律规定的情况发生,那么原来判处的刑罚将被视为已经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取保候审快到期该如何处理
当取保候审期限行将届满之际,负责执行的相关机构应在期限届满十五日之前以正式文书形式通知做出决定的机关。
该机关有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对取保候审予以解除或采取其他更具约束性的法律手段进行干预。
上述决策亦需以书面方式于期限届满前提交执行机关。
当执行机关收悉来自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之后,必须严格按照决定执行,并且实时向决定机关反馈执行过程。
同时间隔,被取保候审者在整个过程中若无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亦未蓄意再次犯事,那么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操作中,县级以上的执行机关须恪守职责,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全额退还保证金,并务必以书面方式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构有义务即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并宣告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同时书面通知他(她)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一年了案子还没结怎么办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若取保候审期限已过,但事例尚未结束,这其中可能涉及到诸多因素。首先,请确保负责调查该事例的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并没有出现违法超期的情况。倘若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痕迹,那么很有可能是因为事例本身过于复杂,需要继续进行深入的侦查工作、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是法庭审理程序。在此种情况下,您有权向相关的办案机构询问事例的最新进展情况。通常而言,在取保候审期间,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如果办案机构在法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事例处理,您可以向上一级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或者反映实际情况,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进行申诉的过程中,务必确保您所提供的理由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以及采取的方式恰当得体。
取保候审期限不折抵缓刑刑期,因两者性质迥异。取保候审系诉讼保障措施,限制自由非刑罚执行;而缓刑为刑罚执行方式,设考察期,无再犯则视为刑满。前者等待案件处理,后者为刑罚暂缓执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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