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能不能要求不取保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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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认为自己不适合取保候审,或者担心会对案件产生影响,可以申请不批准取保候审。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逃跑、毁灭证据、干扰证人等风险,或者罪行严重、预期刑罚重,那么申请不批准取保候审可能会受到重视。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将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决定。
取保候审能不能要求不取保

一、取保候审能不能要求不取保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为自身并不适宜接受取保候审,亦或是对取保候审可能对案件调查及审理进程产生的不利影响有所顾虑,他们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免予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存在逃逸、销毁关键证据、干预证人证言等潜在风险,又或者其犯下之罪行极其严重,预计将面临较为严重的刑法制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免予取保候审的申请便有可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认真考虑。

然而,最终是否批准该申请,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与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12个月到期后怎么处理

在取保候审十二个月期满之后,可能面临两种不同的处置方式:

其一为变更原有强制措施;

其二则是解除取保候审,立即释放相关嫌疑人或被告。

针对此问题,我们可以进行以下深入分析:

关于取保候审期满之后的法律后果:

首先,当取保候审进入倒计时阶段,执行机关应于期限届满之前的十五日向原决定机关提交书面通知,请求作出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是更改强制措施的决定。

在得到后者的批准后,决定机关需再次向执行机关发送书面通知,告知相关安排和执行状况。

其次,执行机关在收到决定机关签发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更改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必须即刻依照决定进行执行,同时密切关注执行过程,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原决定机关。

最后,对于审理程序的最终处置结果,存在如下可能:

(1)更改强制措施——若人民检察院或法院经过慎重考虑,认为在相关案情之下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改实施强制措施的类型,例如采用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手段。

(2)依法取消取保候审——若取保候审人在法规规定中无需接受刑罚惩罚或是不具备任何犯罪行为,检察部门对此应当予以严格核实,确认无误后将果断地做出撤诉决定,进而解除对取保候审人的控制,并通知相关人员关于撤回取保候审的所有相关事宜。

然而请注意,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刑事惩罚。

它仅仅是一项强制措施,而非形诸于文字的刑法处罚。

关键在于,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法院会依据证据及法治原则,对被告人则做有罪与否、罪责轻重以及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裁决。

即:

1.若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已届满,案件却尚未处理完毕,需要继续执行取保候审的,可以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2.对于需要待价而沽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法院可以决定给予缓期的刑罚。

关于取保候审的实际运用条件:

首先,顾名思义,取保候审是指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

其次,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再者,对于已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遭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及其哺乳期子女,若使用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嫌疑人和罪犯;

还有就是在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仍未处理完毕,需要进一步执行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和罪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期间取得谅解书后怎么做鉴定

在服刑期结束前取得被害人谅解书之际,首要之务便是立即将谅解书上交于负责该事例的司法部门。如此举措或许能够对整个事例的处理产生有益的推动作用。关于鉴定事宜,我尚不清楚您所提及的特定鉴定类型究竟为何。如果涉及其事例事实认定的相关鉴定,例如伤势鉴定或者财产价值评估等,这些通常会由司法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来执行。倘若您所指的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自身精神状况或其他方面的鉴定,则需要向司法部门递交申请,同时详细阐述理由与依据,最终由司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的决策。总而言之,我们所有的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要全力以赴地配合司法部门的各项工作。

取保候审为刑诉重要强制措施。嫌疑人/被告人若认为不宜或担忧其影响案件,可申请免保。存在逃逸、毁证、干扰证人等风险,或罪行严重、预期刑罚重时,免保申请或受重视。最终是否批准,依案情及法律综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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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有时间要求吗,怎么计算取保候审期限
[律师回复]
一、取保候审的期限限制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为此,相关法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这个期限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别计算的最高期限。
二、取保候审期限如何计算
取保候审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动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是这种限制还是很宽的,只是不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保证随传随到,不得妨碍办案,对其正常生活并无影响,取保候审期限相对长些,不会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这种规定有利于与犯罪作。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侦查、、审判等诉讼阶段。如果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则取保候审期限较短,不足以保证有充足的办案时间。如果该期限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实践中也不便于操作,三机关之间如何分配取保候审期限的问题无法解决。如果前一机关将取保候审的期限使用完毕,后一机关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这实质上是剥夺了后一机关使用取候审的权力。因此,本条关于取保候审期限的规定是指公、检、法三机关每一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期限各为12个月,不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共计12个月。
根据这一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后又被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累计计算,不能重新计算。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刑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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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保候审期限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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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后又被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累计计算,不能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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