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是怎么界定的
危险驾驶罪,乃指在我国境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存在如下任一情形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一,疯狂地追逐竞争对手,情节极其恶劣者;
其二,醉酒后仍驾驶机动车者;
其三,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时,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其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者。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通常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作为衡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行为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如下:
首先,其一是实施了剧烈的竞争性驾驶行为,如果情节恶劣的话则将被认定为犯罪;
其次就是在道路上过度饮用酒精和驾车的情况;
此外,对于从事校车服务以及乘客运输,如果出现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的状况,或者其时速严重超过规定期限,同样也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最后,若违反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任由危险化学品运输这一行为危及公共安全,同样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在此类犯罪中,首先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便是它所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具体来说就是上述所述的各种危险驾驶行为对公共安全已然产生了潜在威胁,从而对广大群体的生命健康乃至财产都形成了直接或间接的伤害。
接着便要看其实际行为表现,如追逐竞驶行为是否超过情节恶劣的标准,这一标准实际上对追逐竞驶的处罚范围进行了明确限定。
然后是在道路上饮酒过量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若高于或等于80毫克每百毫升,则被认为是醉酒驾驶行为。
至于犯罪主体,可理解为普遍大众都有可能成为此类罪行的犯罪者。
对此类犯罪的主观层面,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它表现为故意的性质,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在道路上已处于过度饮酒并驾驶机动车的状态,或者他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疾驰竞逐,并且清楚地知道这种行为会损害公众的安全,他们仍然故意地希望或放任这样的事情发生,那么他们就符合了此罪的所有犯罪要素。《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保险公司理赔吗
在绝大多数状况之下,由于危险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完成上述义务之后,保险公司享有向侵权行为责任人进行追索的权力。至于在商业保险的范畴之中,保险公司往往根据保险合同的明确约定,对于由危险驾驶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免于赔偿。这主要是因为危险驾驶行为被视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触犯了保险合同中有关被保险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合法驾驶的约定。然而,具体到是否理赔的问题上,还需要结合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及事故的详细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若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持有异议,可通过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来寻求解决之道。
危险驾驶罪指在我国道路驾驶机动车时,含疯狂追逐、醉酒驾驶、校车或客运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醉酒驾驶认定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超80毫克/百毫升。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