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事拘留多久提交检察院
刑事拘留程序通常在最长达30日内送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核和批准逮捕。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全部侦查工作,需要向上级检察机关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延长1至4个工作日。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延长1至4个工作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被刑事拘留三天判刑的可能性大吗
关于因涉嫌违法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是否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判决,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情节。
通常来讲,公安部门对罪行正在发展或违法程度严重的嫌疑人或罪犯,若有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有权依法进行拘留:
1、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正在筹划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动结束后立刻被察觉的;
2、遭遇受害者或目击者当众指控其涉及犯罪的;
3、在个人生活环境中或者住所内被搜寻到犯罪证据的;
4、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人试图自杀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者藏身于逃亡途中的;
6、未声称真实姓名以及住址,身份情况难以确定的;
7、具有逃窜犯罪、多次犯罪及成群结队犯罪等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
刑事拘留乃一种施加之强制性手段,意指某人涉嫌触及到某种犯罪行为。此类行动所带来的潜在后果相当深远且重大,涵盖了限制个人人身自由、损害公众对其的信任与好感、以及即将面临的严厉刑事处罚等等。然而,刑事拘留这一概念与最终的定罪判决并非完全等同。在遭受拘留之后,涉案人员享有权利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与辩护服务。至于是否真正构成犯罪,则需要经过法院的公正审理并依据相关证据予以确认。具体的情况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与证据材料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
刑事拘留后,一般30日内送检方审核逮捕。复杂案件或期限不足,可向上级检方申请延长1-4日。特定情况下,审查时间再延1-4日。对重大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嫌疑人,审查时间最长可延至30个工作日。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