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定,对于所管辖范围内的特急案件,在侦查处程中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嫌疑人或罪犯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通常情况下,刑拘的最长期限为14天。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而言,刑拘的最长期限可延长至37天。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刑拘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而非最终的惩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间怎么判刑的
在中国司法系统中,因涉及刑事犯罪而被公安机关实施拘留后,通常情况下在七个月左右会对嫌疑人进行判决。然而,这只是一项常规性的平均数据,具体的拘留期限直至审判结果的时间长度还受到多种可能影响因素的制约,并不具备固定性。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便是警方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其侦查阶段的工作进度,以及案件真实情况的复杂程度。对于相关法律细节,可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详细规定。该条款指出,公安机关若判定某位被拘留人员需入狱服刑,应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在此种特定情况下,提请审批的活动时限可以予以适当延长,最多可增至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30天之久。而后,人民检察院应在其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予以批准逮捕或否决逮捕的决议。如检察机关否决了逮捕请求,那么公安机关须按通知内容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也要将执行情况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报。对于那些仍需继续开展侦查行动,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将依法受到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限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取保候审怎么办
当刑事拘留期即将结束时,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人均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他们以及辩护律师可依法向办理事例的司法机构书面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将会严格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如果批准取保候审,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寻找合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在此过程中,保证人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比如需要确保与其自身与事例无关,具备良好的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等等。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若违反上述规定,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并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的检讨,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新的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逮捕等严厉手段。
刑拘是公安、检察院依法对特急案件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最长14天。但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期限可延至37天。需明确,刑拘仅为侦查阶段的临时措施,非最终处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