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不必然需缴付罚金。取保候审作为一种严格限定的刑事强制手段,其宗旨在于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稳健运行,取保候审时是否需要先行缴纳保证金,主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若采用保证金方式实施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应按规定缴纳相应保证金。罚金则是刑法体系中普遍采用的金钱制裁手段,通常只有经过法院谨慎考量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后方可予以执行。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经济犯罪等案件,可能会被要求在取保候审期间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但这种情形并非普遍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期间是否有什么限制
在获得取保候审后,当事人需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构完成相关调查工作,应在接到司法部门的传唤时立即前往并接受问话。
倘若其涉案事实明确且足够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就必须接受法庭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那些通过取保候审获准暂时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义务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首先,未经执法机构的书面授权,他们不得擅自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区域范围;
其次,当个人的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须在24小时内向负责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执法机构报告;
接着就是在收到传讯通知时要准时到位;
除此之外,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去干涉证人提供真实证言;
最后,不可销毁、恶意篡改证据,也不能进行串通供述等不当行为。
为了更好地确保取保候审效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遵守其中的一条或数条规定,如:
禁止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不得接触或通信、限制从事特定活动等。
同时,他们还应将自己的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及驾驶执照交给执行机关保管。
对于那些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人,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责令其书面解释并道歉,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找到新的保证人,或者被治安观察、实行管制甚至逮捕。
如果因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需要执行逮捕的,可以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后案件到检察院多久开庭
在被批准取保候审之后,涉及的事例将会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进一步的审查起诉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察院对于此类事例通常有一个月左右的审查起诉期限,而那些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困难较大的事例,其审查起诉期限则可能被适度延长最多达半个月之久。经过审查确定符合起诉条件之后,检察机构将向相应的法院提起公诉请求。通常来说,法院会在接到起诉申请之后的两到三个月之内对该类事例进行公开审理。然而,实际的开庭日期还需考虑到事例的复杂性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等诸多因素才能最终确定。若事例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需要补充侦查的部分,检察院有权将事例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每一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且补充侦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待补充侦查工作完成并再次提交检察院之后,检察院将重新开始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因此,从取保候审到正式开庭的整个流程所耗费的时间并不固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取保候审非必然涉及罚金缴纳,它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是否需缴保证金视案情而定,若需,则按规缴纳。罚金为判决后执行的经济制裁,与取保候审保证金不同。虽有时经济犯罪等案可能要求预付款项,但非普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