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的期限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这实际上体现了在我们国家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刑事法律制度——取保候审,也被称为“保释”。这项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可以依法对尚未被逮捕或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避免他们逃脱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通过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外加一份担保书的形式,确保他们能够随传随到,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在涉及到犯罪行为时,若当事人先前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后,通过相关法律程序成功申请到了取保候审的权利,得以提前恢复自由身之后,没有被判定有罪的情况下,当事人仍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具无犯罪证明。然而,若最终被法院判决认定有罪,则无法获得无犯罪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通常被称为“保释”。所谓的保释,其实是指特别提款权,又称“取保释放”。它是为那些在司法机关被羁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批准释放的一种特别待遇。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或者地区,保释申请者需要由被告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提出,并且必须预缴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能够得到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后手机什么时候给
在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手机何时可以归还取决于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总体上讲,倘若涉事手机并不在事例的调查范围之内,且经过相关审核并确保其不影响事例的进一步侦破,那么通常会尽快将该物品交还给当事人。然而,若手机被认定是事例的重要证据之一,那么它可能无法在短时间内归还原主,而是会在事例调查工作全部结束、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程序完成或法院判决正式生效之后才能予以归还。至于确切的归还日期则要根据办案机关的办案效率及事例的复杂繁琐程度来决定。在此期间,您有必要与办案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以及手机的处理状况。
《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即“保释”,是我国重要刑事制度。该制度允许司法机构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保证人或保证金担保,确保其随传随到,避免羁押,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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