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几年前的事现在能追究吗
答案在于具体情境和现行相关法规。普遍地说,若涉及刑事案件,我们必须顾及到追诉时效的影响。具体而言,倘若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惩处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五年后便无需再进行追诉;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若已过去十年则无需再行追究;若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十五年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者,需度过二十年方可免受追诉。若在过了二十年之后依旧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那么应提交给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慎认证。
然而,对于民事纠纷方面,同样需要关注的是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期。在通常状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诉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三年。如遇到法律另行规定情形,则需遵循相应的规定。
然而,在某些特别情况下,即使超过了上述期限,也仍有可能会遭致追究——例如,若在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那么前罪的追诉期限将会自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十几年前的欠条可以不承认吗
在法律层面上,欠条必须受到尊重和认可。
只要欠条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签署的并且具有实际的有效性,那么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其本身仍然具有效力,然而,欠条的诉讼时效性则有可能逐渐丧失。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欠条持有人拒绝承认该欠条的存在,对方有权选择申请进行笔迹鉴定,这将有助于确认真正的欠条持有人以及欠款的确切数额。《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十几年前的杀人犯怎么判
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考量,不仅需要充分关注到犯罪行为本身的情节、手段及所产生的后果等诸多因素,而且也应将时间背景设定在数年前的特定事例中进行具体分析与评估。一般来说,在刑法中,针对故意杀人罪这一严重罪行,主要涉及三类刑罚,即死刑、无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者,则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在事例侦破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亦或是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并取得其谅解等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都有可能对最终的量刑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须由法院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公正裁决。
答案依情境与法规而异。刑事案考虑追诉时效:五年刑内五年不追,五年以上十年刑十年不究,十年以上十五年止,无期死刑二十年免。必要时,最高检审核。民事纠纷注意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另有规定从其规。特殊情况如再犯罪,前罪追诉期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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