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毒品罪认定要件是什么
贩卖毒品罪得以成立所需满足的要素及标准,总体上主要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主要方面:
首先,行为人需实施贩卖毒品这一具体的行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毒品、以贩卖为目的而购买毒品以及在中间环节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等多种形式;
其次,贩卖的对象必须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毒品,这是构成该罪名的前提条件之一;
再次,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所贩卖的物品是毒品而仍然进行交易;
最后,贩卖毒品的数量与情节也是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贩卖毒品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卖毒品罪最高能判刑多长时间
关于贩卖毒品这一罪行与相关法律责任,任何形式的毒品销售行为都将被视为贩卖毒品罪,且一旦触犯此罪名,将会面临着最为严厉的惩罚——死刑。
而这种严格的执法并不仅仅是对罪行的惩戒,更是对社会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只要存在以下任意两种情况,便可以直接适用最重的量刑标准,也就是我们的死刑,并同时对其财产进行彻底的没收:
(1)非法走私、销售、运输、制造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
(2)作为贩卖毒品团伙或组织中的重要角色,策划、指挥了此类活动;
(3)利用武力或威胁的手段,保护自己或他人从事非法售毒行为;
(4)在抵抗执法机构的调查、拘留、逮捕等行动中表现出明显的暴力倾向;
(5)参与到如“金三角”、“银三角”这样庞大、持续的跨国贩毒网络。
因此,在中国贩卖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特定标准的人员,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贩卖毒品罪律师会见规定有哪些
为了证明重婚罪行的确凿无疑,无可抵赖,以下五种类型的证据异常关键不可或缺:1.第一类重要的证据便是结婚登记证明,这包括了重婚者与他/她人之间的结婚证书。2.其次,证人证言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这些证人必须是了解并亲眼目睹了重婚行为的发生,他们所提供的证词将成为决定性的依据之一。3.再者,视觉及听觉资料也是重中之重,包括了能够清晰展现出重婚关系实际存在的录音带、录像带等等。4.书证也具有极高的价值,它包括了由重婚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信用证明以及往来信函等。5.倘若彼此之间育有子女,那么子女的出生证明同样可以作为判断重婚罪名成立与否的关键性证据。但是在收集过程中务必确保上述的证据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否则很可能无法赢得法庭对这些证据的认可。此外,关于重婚罪名的认定须考虑诸多因素,因此我们必须采用全面性和综合性的方式收集和审查各种种类的证据,以便准确无误地判断是否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犯罪。
贩卖毒品罪成立要素:一、实施贩卖毒品行为,含出售、为贩卖而购及中介介绍;二、对象为法定毒品;三、主观故意,明知毒品仍交易;四、数量与情节影响量刑。此罪严重,社会危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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