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找不到人谁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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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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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高空抛物是个非常危险的行为,一旦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如果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责任人又找不到,那么这栋楼的所有住户都有可能要共同赔偿。这样做也是为了公平正义,保护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同时,如果物业没有好好管理,没有预防高空抛物,那么物业也要承担管理责任,甚至可能要赔偿。这样可以让物业更加重视安全管理,减少悲剧的发生。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找不到人谁负责

一、高空抛物人死亡找不到人谁负责

当高空抛物导致人员伤亡且无法明确责任人时,有可能要求可能实施侵权行为的建筑物使用者予以赔偿。此项决定是出于公平正义的原则,旨在保障受害方以及其亲属的正当权益。

此外,对于建筑物中的潜在抛物肇事者,物业管理机构亦有可能承担相应的管理义务。倘若物业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疏漏,未能采取必要手段防止高空抛物事件的再次发生,那么他们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

高空抛物导致他人死亡者,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面临着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处罚

若情节轻微,受刑期则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中有其他明确规定的,仍需按照相应法规执行。

而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要涉及犯罪嫌疑人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特定后果的发生,或虽已预见但疏于防范并轻信可以防止的他人死亡事件,侵犯了他人生命权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高空抛物致行人受伤怎么判

高空抛掷物体导致行人受到伤害,这一行为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情节不严重,尚未酿成严重后果,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然而,若该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带来重大损失,那么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量刑时,法官需要全面考虑抛掷物件的高度、所投放物品的危险性以及由此引发的伤害结果,同时还要关注抛掷者的主观过错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能证实抛掷者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其量刑可能会相应减轻;反之,若被认定为故意为之,则量刑将会加重。除此之外,抛掷者还必须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等等。

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且责任人不明时,可能要求楼内使用者共同赔偿,体现公平正义,保障受害者及家属权益。同时,物业若管理不善,未有效预防高空抛物,亦需承担管理责任及可能的赔偿责任,以强化安全管理,减少类似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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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导致他人受伤,行为人需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方面,行为人需要赔偿受害方的损失;刑事方面,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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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堂姐在楼上居住的时候,有一天讲一个矿泉水瓶子扔在楼下致人死亡了,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判什么
[律师回复] 过失致人死亡,在阳台搬东西,可以也应当预见阳台上的东西会被碰落,但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避免,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情节不严重,可以轻判
同时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高空坠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本法所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仅就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结果来说,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条件。但是,由于主体要件的特定性、犯罪环境的特定性或者犯罪手段的特殊性,尤其是犯罪所侵犯的其他客体更为突出,所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因此,在本法上就分别规定了其他罪名,而把该罪同时也侵犯的他人的生命权规定为一个情节一并予以惩治。
2、所以本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表明本法对包含致人死亡结果的某些过失犯罪,采取了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一般原则,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治罪。本法另有规定的,如:本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罪中致人死亡的;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中致人死亡的;第119条规定的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等致人死亡的;第136条规矩的危险物品肇事罪中致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涉及致人死亡的犯罪等。
3、一般言之,本法特别规定的包含致人死亡结果的过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均较普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同或为大,因此,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上说,都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体现出对特殊犯罪的相同的或为重处罚。体现了我国刑法一贯坚持并于本法第5条所明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并且有利于预防犯罪,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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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致人死亡,业主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高空抛物伤人,被整栋楼的业主都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否则的话,就会推定业主有责任。这叫举证责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花氦羔教薏寄割犀公篓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高空抛物房东要负责吗
[律师回复]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房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要看房东是否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危险发生的责任,如果未尽到,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若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害人的,由可能加害者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七条抛掷坠落物品致害责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一)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二)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罪定罪处罚。
(三)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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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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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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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砸死人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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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在高空抛物砸中了物业,应该负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在下面情况下有管理责任: 1,车辆停放处在监控区域内,但由于监控功能性问题导致司法机关物业确认的 2,车辆停放处在门岗或车场岗视线范围内的。 车辆停放处未处在监控或门岗、车场岗视线内的,物业公司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会规定,物业保安只是协调秩序等,不负责车辆管理、丢失、损坏及看管。 听着不近人情,但实际上在物业费分配及使用中缺失没有财产保管这项的,物业公司无执法权力,当然在合同中规定的监控丧失功能,人员未按照配置完整或人员空岗等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有责任的,但不是全部责任。 要认定物业是否需要负责任,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停车收费合同到底约定了什么。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提醒业主与物业签订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双方因为对合同性质的理解不同引起纠纷。 物业管理公司要履行的义务有: 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②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当然,履行一定的义务,也有一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有: ①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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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是一种危险行为,可能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抛物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赔偿受害者的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 如果造成了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抛物者可能会被指控犯有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罪,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即使没有达到犯罪标准,但情节严重的,也可能会被指控犯有高空抛物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大家不要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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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高空坠物致亡起诉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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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在下面情况下有管理责任: 1,车辆停放处在监控区域内,但由于监控功能性问题导致司法机关物业确认的 2,车辆停放处在门岗或车场岗视线范围内的。 车辆停放处未处在监控或门岗、车场岗视线内的,物业公司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会规定,物业保安只是协调秩序等,不负责车辆管理、丢失、损坏及看管。 听着不近人情,但实际上在物业费分配及使用中缺失没有财产保管这项的,物业公司无执法权力,当然在合同中规定的监控丧失功能,人员未按照配置完整或人员空岗等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有责任的,但不是全部责任。 要认定物业是否需要负责任,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停车收费合同到底约定了什么。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提醒业主与物业签订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双方因为对合同性质的理解不同引起纠纷。 物业管理公司要履行的义务有: 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②接受业委会和住宅小区居民的监督 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委会审议,并经业委会认可 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当然,履行一定的义务,也有一定的权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有: ①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物业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⑤有权要求业委会协助管理 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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