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怎么理赔
关于交通肇事罪相关民事救济责任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以下两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对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的赔偿项目,其中涵盖了诸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残疾赔偿金等多种费用;
其次则是对于受害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赔偿项目,例如车辆维修费用、财产损毁赔偿等等。在确定最终赔偿金额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事故责任的划分情况、受害人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一般而言,肇事方需要承担起全部或者部分的赔偿责任。若肇事方已经购买了相应的保险产品,那么保险公司将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其保险责任范围之内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赔偿金额超过了保险责任范围,那么肇事方仍然需要自行承担这部分额外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肇事罪追诉的时效是多久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设置为十年。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中,法定最高量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其追诉时效时间为五年;
而针对法定最高量刑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相应的追诉时效则调整为十年;
对于法定最高量刑在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实效更是延长至二十年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逾越二十年后仍需进行追诉的,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之后,仍然拥有行使追诉权的可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法庭调解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交通肇事罪审判中在民事方面庭审调节的指导方针主要遵循如下原则:首先,这类涉及到民事赔偿方面的庭审调节,必须始终坚持两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表示自愿参与并且同意接受调理结果。法庭在此过程中,应当尊重被告人的真诚悔过之意,同时也鼓励其通过积极地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赔偿,以期获得他们的谅解。这样的行为在量刑阶段可能会得到法官的酌情考虑。而调解的主要内容往往覆盖了诸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工资、残疾补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一旦双方能够达成全面的调解协议,并且被告人能够严格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执行,那么法院就可以在量刑阶段将这种积极和诚实的忏悔态度以及履行赔偿义务视为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权衡考量。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法庭的调解并不代表被告人一定可免于刑事责任,而是暂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量刑范围之内,根据现实情形适度地给予从轻处理而已。此外,当涉及到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社会舆论反应强烈的交通肇事事件时,即便双方达成了调节方案,法院仍然有权力决定不会大幅降低被告人的刑期。
交通肇事罪民事救济涵盖人身伤害(医疗、护理、误工、残疾赔偿等)与财产损失(车辆维修、财物损毁等)赔偿。赔偿依据事故责任、实际损失及法律规定确定,肇事方负全责或部分责任。保险覆盖内由险企依约赔偿,超额部分肇事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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